法身
如來所證法性功德之身,以轉依成滿為相,無戲論、無所為,故不可思議。
法身者,如來所證法性功德之身也。佛告曼殊室利:如來法身,以十波羅密多善修成滿而得轉依。轉依有三義:一、轉所依,謂真如為轉迷成悟所依,諸識為轉染成淨所依;二、轉所捨,謂轉捨煩惱生死及劣無漏;三、轉所得,分所生得與所顯得,離煩惱垢而得清淨涅槃。此轉依成滿之相,即如來法身之相。
法身所以不可思議者,由二種道理:一、無戲論故,以諸世間可思議法皆屬虛妄,言辭皆為戲論;法身超出世間虛妄境,非戲論所能及。二、無所為故,諸佛法身圓滿究竟,更無所為;然依止法身起化身用,全體起用即用如體,自無所為,唯利益他,故無所為。
法身唯佛果所證,二乘聖者所得轉依,名[[解脫身]],不名法身。
所出:《太虛大師全書.第六編 法相唯識學(第1卷-第6卷)》 — https://github.com/cbeta-org/xml-p5/blob/master/TX/TX07/TX07n0006.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