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經營精舍

律中佛大弟子。皆自經營精舍。

《釋氏要覽》卷上〈住處〉釋曰:

> 律中佛大弟子。皆自經營精舍。如大迦葉自蹋泥等。毘婆沙論問曰。諸大弟子漏結已盡。何故恓恓有所經營。答曰有五事一為(報佛)恩故。二為長養佛法故。三為滅凡劣眾自貢高故。四為將來弟子。折伏憍豪故。五為發起將來福業故。

所出:《釋氏要覽》卷上〈住處〉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27_p0264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