擯治

五分律云。梵壇治之○彌沙塞云。

《釋氏要覽》卷下〈住持〉釋曰:

> 五分律云。梵壇治之○彌沙塞云。梵罰此有二法。一默擯謂一切人不與來往言話等。二滅擯(滅即滅名也 爾雅云。點滅如今句點𮇧滅名字也)律謂犯重罪心無慚愧眾所不容不可共住舉來僧中示罪驅出○多論云。但實犯罪大眾有知不須自言直爾滅擯驅出所謂貴安善人也○瑜伽論云。驅擯由三因緣。一為護他故。二彼不堪為上法器故。三彼能令僧無威德故○問今僧中有先驅出人後却容入未知可耶。答亦有此理何者。瑜伽論云。犯下中品過為教誡餘者權時驅擯後還攝受若犯上品過罪應可驅擯盡壽不與共住。

所出:《釋氏要覽》卷下〈住持〉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27_p0303a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