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界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軌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

《大明三藏法數》卷九釋曰(出華嚴法界觀):

>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軌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 > > 【一事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分齊者限量也)。 > > 【二理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 > > 【三理事無礙法界】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 > > 【四事事無礙法界】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

所出:《大明三藏法數》卷九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P181n1615_p0719a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