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梨

《西域記》云:「僧迦胝,舊訛云僧伽梨。

《翻譯名義集》卷七〈沙門服相篇第六十一〉釋曰:

> 【僧伽梨】《西域記》云:「僧迦胝,舊訛云僧伽梨。此云合,又云重,謂割之合成。」義淨云:「僧迦胝,唐言重複衣。」《靈感傳》云:「每轉法輪,披僧迦梨。」南山云:「此三衣名,諸部無正翻,今以義譯,大衣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聚落時衣,乞食說法時著。」《薩婆多論》大衣分三品:九條、十一條、十三條,兩長一短,名下品;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三長一短,名中品;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四長一短,名上品。《會正記》問所以長增而短少者?《業疏》云:「法服敬田,為利諸有,表聖增而凡減也。」《業疏》云:「今準《十誦》。加持,應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是僧伽梨(若干)條衣,受(若干)長(若干)短(割截揲葉)衣持(三說)。』」《會正記》云:「如缺大衣,下二衣有長者,開將作從(去聲)。受持,應加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二十五條衣,受四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僧祇》云:有緣須捨者,具修威儀加法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梨是我三衣數,先受持,今捨(一說,下二衣亦爾)。」』」

所出:《翻譯名義集》卷七〈沙門服相篇第六十一〉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1_p1171a08

《翻梵語》釋

《翻梵語》卷十〈衣服名第六十七〉釋曰:

> 僧伽梨(譯曰重也) 大智論第一卷

所出:《翻梵語》卷十〈衣服名第六十七〉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0_p1051a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