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

加即加被佛於華嚴會上以三業神力或冥或顯加被法慧等諸菩薩各各說法故有此二加也(三業者身業口業意業也)。

《大明三藏法數》卷二釋曰(出華嚴經䟽):

> 加即加被佛於華嚴會上以三業神力或冥或顯加被法慧等諸菩薩各各說法故有此二加也(三業者身業口業意業也)。 > > 【一顯加】顯加者謂佛以平等大慈常鑑眾生若有宿世善根成熟者即以神力加被菩薩為其說法如身業摩頂以增其威口業勸說以益其辯顯然可見故曰顯加(身業摩頂者本以手摩手属於身故也)。 > > 【二冥加】冥加者謂佛以意業神力加被菩薩增其智慧於大眾中為人演說令無所畏隱密難見故曰冥加。

所出:《大明三藏法數》卷二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P181n1615_p0476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