鉢羅奢佉

此云形位,具諸根形四支差別。

《翻譯名義集》卷六〈陰入界法篇第五十八〉釋曰:

> 【鉢羅奢佉】此云形位,具諸根形四支差別。《俱舍》以此胎五七日,名胎中五位;六七日,名髮毛爪齒位;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圓滿故。所言根者,增上出生,名之為根。五識藉彼為增上緣而得生故。又具五義,名之為根,嚴續依發及遍別故。從此五七,至未出胎,並名六入。言胞胎者,《說文》云:「兒生裹衣者曰胎。」《爾雅》:「胎,始養也。」

所出:《翻譯名義集》卷六〈陰入界法篇第五十八〉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1_p1160c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