踰繕那
此云限量,又云合應(計應合爾許度量)。
《翻譯名義集》卷三〈數量篇第三十六〉釋曰:
> 【踰繕那】此云限量,又云合應(計應合爾許度量)。《業疏》云:「此無正翻。乃是輪王巡狩一停之舍,猶如此方館驛。」《西域記》云:「夫數量之稱踰繕那者,舊曰由旬,又曰踰闍那,又曰由延,皆訛略也。踰繕那者,自古聖王一日軍行,舊傳一踰繕那四十里,印度國俗乃三十里,聖教所裁,唯十六里。」《大論》云:「由旬三別,大者八十里,中者六十里,下者四十里。謂中邊山川不同,致行里不等。窮微之數,分一踰繕那為八拘盧舍,分一拘盧舍為五百弓,分一弓為四肘,分一肘為二十四指,分一指節為七宿麥,乃至虱、蟣、隙塵、牛毛、羊毛、兔毫、金水。次第七分以至細塵,細塵七分為極細塵,極細塵者不可復析,析即歸空,故曰極微也。」《俱舍》頌曰:「極微微金水,兔羊毛隙塵,蟣虱麥指節,後後增七倍。二十四指肘,四肘為弓量,五百俱盧舍,此八踰繕那。」
所出:《翻譯名義集》卷三〈數量篇第三十六〉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1_p1107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