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教解釋
正宗分之要義,以十二義門闡發般若波羅蜜之體用,示修行之津途。
[[示教解釋]],乃《金剛經》正宗分之要段,括第三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
全經關鑰,不出須菩提「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之兩問;世尊「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之兩答。前第二分中為正問,下第三第四兩分為正答,自第五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反覆問答,皆不過顯明此二種問答耳。此本經之脈絡也。
[[示教解釋]]中分二:一、直顯示教答,二、逐疑解答。又更總分為十二段:
(一)就[[實慧]]所度眾生明——第三、第四分。 (二)從度生所求佛果明——第五、第六分。 (三)就佛果所證所說明——第七、第八分。 (四)就證說所果所行明——第九、十、十一、十二分。 (五)就現在當處所聞所見明——第十三分。 (六)就後先能持能修明——第十四、十五、十六分。 (七)就[[實慧]]能行自身明。 (八)就如來妙智觀機明。 (九)就如來現身說法明。 (十)就如來證果修因明。 (十一)就如來度生應化明。 (十二)就如來威儀住持知見明。
其中第一段最為緊要,為全經之綱宗。下十一段,皆不過就須菩提及大眾所疑上逐層解釋,藉以發明此一段耳。
所出:《太虛大師全書.第五編 法性空慧學(第1卷-第8卷)》 — https://github.com/cbeta-org/xml-p5/blob/master/TX/TX06/TX06n0005.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