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夷
《僧祇》義當極惡,三意釋之:一者退沒,由犯此戒,道果無分故;二者不共住,非但失道而已,不得於說戒羯磨二種僧中共住故……
《翻譯名義集》卷七〈篇聚名報篇第六十三〉釋曰:
> 一、【波羅夷】《僧祇》義當極惡,三意釋之:一者退沒,由犯此戒,道果無分故;二者不共住,非但失道而已,不得於說戒羯磨二種僧中共住故;三者墮落,捨此身已,墮在阿鼻地獄故。《四分》云:「譬如斷人頭,不可復起,若犯此法,不復成比丘故。偈云:諸作惡行者,猶如彼死屍,眾所不容受,以此當持戒。自古從眾法絕分義,譯名棄。」《目連問罪報經》云:「犯波羅夷罪,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此墮焰熱地獄。以人間一千六百年,為他化天一晝夜。」
所出:《翻譯名義集》卷七〈篇聚名報篇第六十三〉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1_p1174c23
《翻梵語》釋
《翻梵語》卷三〈罪障名第十七〉釋曰:
> 波羅夷(譯曰不如)
所出:《翻梵語》卷三〈罪障名第十七〉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0_p1004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