毘世

此云勝異論。

《翻譯名義集》卷五〈半滿書籍篇第五十四〉釋曰:

> 【毘世】此云勝異論。即六句義,於實句中有九法,地水火風空時方等。計積極微以成器世間,此外道計極微常住不滅。

所出:《翻譯名義集》卷五〈半滿書籍篇第五十四〉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1_p1145b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