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伽
秦言破。
《翻譯名義集》卷五〈四十二字篇第五十一〉釋曰:
> 【婆伽】秦言破。《大品》婆字,入諸法破壞不可得故。論曰:「知一切法不可得破相。」《華嚴》唱婆(蒲餓切)字時,名一切智宮殿圓滿莊嚴。疏云:「即可破壞性圓滿之言,不空譯為道場。」
所出:《翻譯名義集》卷五〈四十二字篇第五十一〉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1_p1136a01
《翻梵語》釋
《翻梵語》卷一〈雜法名第六〉釋曰:
> 婆伽(應云薄伽 論曰破也)
所出:《翻梵語》卷一〈雜法名第六〉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0_p0986c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