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寶
《光明》云:「我當安止住於十地,十種珍寶以為脚足。
《翻譯名義集》卷五〈增數譬喻篇第五十三〉釋曰:
> 【十寶】《光明》云:「我當安止住於十地,十種珍寶以為脚足。」天台釋云:珍寶者,十地因可貴,諸地即是珍寶也。脚足者,十地是果家之基,故言脚足。又十度,是十地之脚足。於餘功德,非為不修,隨力隨分。正以檀為初地之足,檀足若滿,得入初地,乃至智度足滿,得入十地。又如《法華》十喻況勝,文見彼經。
所出:《翻譯名義集》卷五〈增數譬喻篇第五十三〉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31_p1144a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