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種瞋報
【一常為他人求其長短】常為他人求其長短者謂因前世不能容物稍不如意即興嗔恨故感今生被人伺求長短動輙得咎也。
《大明三藏法數》卷四釋曰(出法苑珠林):
> 【一常為他人求其長短】常為他人求其長短者謂因前世不能容物稍不如意即興嗔恨故感今生被人伺求長短動輙得咎也。 > > 【二常為眾人之所惱𡧱】常為眾人之所惱𡧱者謂因前世瞋惱眾人令不安隱故感今生常被多人之所惱害也。
所出:《大明三藏法數》卷四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P181n1615_p0538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