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四員
一監寺會要云。監者。總領之稱。
《釋氏要覽》卷下〈住持〉釋曰:
> 一監寺會要云。監者。總領之稱。所以不稱寺院主者。蓋推尊長老○二維那。此云悅眾。毘奈耶云。授事人○三典座。僧祇律云。典次付床座。此掌僧九事之一也○四直歲。三千威儀經。具十德堪充直歲(文多不錄)。今但掌園民直歲調也(上之四人。皆不用本處徒弟。並於十方海眾內。僉選道心身幹知因果者。打鍵椎曰。眾請之。用無常人其或心力勞倦。告眾歸堂。則別請能者也)。
所出:《釋氏要覽》卷下〈住持〉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27_p0301c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