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沙彌

僧祇律云。佛制年不滿十五。

《釋氏要覽》卷上〈剃髮〉釋曰:

> 僧祇律云。佛制年不滿十五。不應作沙彌。後在迦維衛國。阿難有親里二小兒孤露阿難養育之。佛問何不出家。阿難白佛言佛制不許度。佛問是二小兒。能驅食上烏未答能。佛言聽作驅烏沙彌。最下七歲。至年十三者。皆名驅烏沙彌。若年十四。至十九名應法沙彌(今呼沙彌為法公也)若年二十已上。皆號名字沙彌。

所出:《釋氏要覽》卷上〈剃髮〉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54n2127_p0267c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