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dle Treatise

中論

Zhong lun

Madhyamakaśāstra

Nāgārjuna's verses on emptiness and dependent arising, with commentary attributed to Qingmu. Chinese translation credited to Kumārajīva (Later Qin period).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 鳩摩羅什譯

1 fascicle

Contents of this fascicle

No. 1564 [cf. Nos. 1565-1567]

中論卷第一

釋僧叡序

《中論》有五百偈,龍樹菩薩之所造也。以中為名者,照其實也;以論為稱者,盡其言也。實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釋不盡,故假論以明之。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薩之行、道場之照朗然懸解矣。夫滯惑生於倒見,三界以之而淪溺;偏悟起於厭智,耿介以之而致乖。故知大覺在乎曠照、小智纏乎隘心,照之不曠則不足以夷有無一道俗、知之不盡則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際,道俗之不夷、二際之不泯,菩薩之憂也。是以龍樹大士,析之以中道,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變;括之以即化,令玄悟之賓喪諮詢於朝徹。蕩蕩焉,真可謂坦夷路於沖階、敞玄門於宇內,扇慧風於陳枚、流甘露於枯悴者矣。夫百樑之搆興則鄙茅茨之仄陋,覩斯論之宏曠則知偏悟之鄙倍。幸哉此區之赤縣,忽得移靈鷲以作鎮;險陂之邊情,乃蒙流光之餘惠。而今而後,談道之賢始可與論實矣。云天竺諸國敢預學者之流,無不翫味斯論以為喉衿,其染翰申釋者甚亦不少。今所出者,是天竺梵志名賓伽羅、秦言青目之所釋也。其人雖信解深法而辭不雅中,其中乖闕煩重者法師皆裁而裨之,於經通之理盡矣,文或左右未盡善也。《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予翫之味之,不能釋手,遂復忘其鄙拙託悟懷於一序,并目品義題之於首。豈期能釋耶?蓋是欣自同之懷耳。

中論觀因緣品第一〔十六偈〕

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問曰:何故造此論?

答曰:有人言萬物從大自在天生、有言從韋紐天生、有言從和合生、有言從時生、有言從世性生、有言從變生、有言從自然生、有言從微塵生。有如是等謬故,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種種說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斷如是等諸邪見令知佛法故,先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如《般若波羅蜜》中說:佛告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以此二偈讚佛,則已略說第一義。

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雖無量,略說八事則為總破一切法。不生者,諸論師種種說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無果、或謂自體生、或謂從他生、或謂共生、或謂有生、或謂無生。如是等說生相皆不然,此事後當廣說。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餘六事亦無。

問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說六事?

答曰:為成不生不滅義故。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無,先有今無是即為斷,若先有性是則為常,是故說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滅義。有人雖聞四種破諸法,猶以四門成諸法。是亦不然。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後當種種破,是故復說不一不異。有人雖聞六種破諸法,猶以來出成諸法。來者言諸法從自在天、世性、微塵等來,出者還去至本處。復次萬物無生。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生。何以故?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若離劫初穀有今穀者則應有生;而實不爾,是故不生。

問曰:若不生則應滅。

答曰:不滅。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滅。若滅,今不應有穀;而實有穀,是故不滅。

問曰:若不滅則應常。

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常,如穀芽時種則變壞,是故不常。

問曰:若不常則應斷。

答曰:不斷。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斷,如從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

問曰:若爾者,萬物是一。

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一,如穀不作芽、芽不作穀。若穀作芽、芽作穀者應是一;而實不爾,是故不一。

問曰:若不一則應異。

答曰:不異。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異。若異者,何故分別穀芽、穀莖、穀葉?不說樹芽、樹莖、樹葉,是故不異。

問曰:若不異,應有來。

答曰:無來。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來,如穀子中芽無所從來。若來者,芽應從餘處來,如鳥來栖樹;而實不爾,是故不來。

問曰:若不來,應有出。

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出。若有出,應見芽從穀出,如蛇從穴出;而實不爾,是故不出。

問曰:汝雖釋不生不滅義,我欲聞造論者所說。

答曰: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若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為常。是事不然。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故。復次: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諸法自性不在眾緣中,但眾緣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體,眾緣中無自性。自性無故不自生,自性無故他性亦無。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於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應從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義。無因則有大過,有因尚可破,何況無因!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問曰:阿毘曇人言「諸法從四緣生」,云何言不生?何謂四緣?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因緣名一切有為法;次第緣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心心數法,餘過去現在心心數法;緣緣、增上緣一切法。

答曰:

「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 是緣為有果, 是緣為無果?」

若謂有果,是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若謂有緣,是緣為有果、為無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諸緣無決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時不名為緣;但眼見從緣生果,故名之為緣。緣成由於果,以果後、緣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為緣?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見瓶故知水土等是瓶緣。若瓶未生時,何以不名水土等為非緣?是故果不從緣生。緣尚不生,何況非緣。復次:

「果先於緣中, 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 先有何用緣。」

緣中先非有果、非無果。若先有果,不名為緣,果先有故。若先無果,亦不名為緣,不生餘物故。

問曰:已總破一切因緣,今欲聞一一破諸緣。

答曰:

「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若緣能生果,應有三種:若有、若無、若有無。如先偈中說,緣中若先有果,不應言生,以先有故。若先無果,不應言生,以先無故,亦應與非緣同故。有無亦不生者,有無名為半有半無,二俱有過。又有與無相違,無與有相違,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種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緣?次第緣者: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諸心心數法於三世中次第生。現在心心數法滅,與未來心作次第緣。未來法未生,與誰作次第緣?若未來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緣?現在心心數法無有住時,若不住,何能為次第緣,若有住,則非有為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常有滅相故。若滅已,則不能與作次第緣。若言滅法猶有則是常,若常則無罪福等。若謂滅時能與作次第緣,滅時半滅半未滅,更無第三法名為滅時。又佛說:一切有為法念念滅,無一念時住。云何言現在法有欲滅未欲滅?汝謂一念中無是欲滅未欲滅,則破自法。汝阿毘曇說:有滅法、有不滅法;有欲滅法、有不欲滅法。欲滅法者,現在法將欲滅。未欲滅法者,除現在將欲滅法,餘現在法及過去未來無為法,是名不欲滅法。是故無次第緣。緣緣者: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於此無緣法, 云何有緣緣?」

佛說大乘諸法,若有色無色、有形無形、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諸法相入於法性,一切皆空無相無緣。譬如眾流入海同為一味。實法可信,隨宜所說不可為實,是故無緣緣。增上緣者: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經說十二因緣,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然。何以故?諸法從眾緣生故自無定性,自無定性故無有有相。有相無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無增上緣,佛隨凡夫分別有無故說。復次:

「略廣因緣中, 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 云何從緣出?」

略者,於和合因緣中無果。廣者,於一一緣中亦無果。若略廣因緣中無果,云何言果從因緣出?復次:

「若謂緣無果,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因緣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從非緣出?如泥中無瓶,何故不從乳中出?復次:

「若果從緣生, 是緣無自性, 從無自性生, 何得從緣生? 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以果無有故, 緣非緣亦無。」

果從眾緣生,是緣無自性。若無自性則無法,無法何能生?是故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者,破緣故說非緣。實無非緣法,是故不從非緣生。若不從二生,是則無果。無果故,緣非緣亦無。

中論觀去來品第二〔二十五偈〕

問曰:世間眼見三時有作:已去、未去、去時。以有作故,當知有諸法。

答曰: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已去無有去,已去故。若離去有去業,是事不然。未去亦無去,未有去法故。去時名半去半未去,不離已去、未去故。

問曰:

「動處則有去, 此中有去時,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隨有作業處,是中應有去。眼見去時中有作業、已去中作業已滅、未去中未有作業,是故當知去時有去。

答曰:

「云何於去時, 而當有去法? 若離於去法, 去時不可得。」

去時有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時不可得。若離去法有去時者,應去時中有去,如器中有果。復次:

「若言去時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時, 去時獨去故。」

若謂已去未去中無去、去時實有去者,是人則有咎。若離去法有去時,則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說去時有去,是則為二;而實不爾,是故不得言離去有去時。復次: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 二謂去時去。」

若謂去時有去,是則有過,所謂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時;二者去時中有去。

問曰:若有二去,有何咎?

答曰: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則不然,是故去時亦無去。

問曰:離去者無去法,可爾。今三時中定有去者。

答曰:

「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若離於去者,則去法不可得。今云何於無去法中言三時定有去者?復次: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 無第三去者。」

無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則有二種:若去者、若不去者。若離是二,無第三去者。

問曰:若去者去,有何咎?

答曰: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義? 若離於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離去者定有去法,則去者能用去法;而實不爾。復次:

「若去者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去者去, 二謂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則有二過,於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後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時中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復次: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若人說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則有咎,離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說去者用去法,是為先有去者後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三時中無有去者。復次,若決定有去、有去者,應有初發。而於三時中求發不可得。何以故?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何以故三時中無發?

「未發無去時, 亦無有已去, 是二應有發, 未去何有發? 無去無未去, 亦復無去時, 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若人未發則無去時亦無已去;若有發當在二處:去時、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時未有發故。未去中何有發?發無故無去,無去故無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時。

問曰:若無去、無去者,應有住、住者。答曰: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若有住、有住者,應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離此二,應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與去相違名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滅故有住,無去則無住。離去者不去者,更無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復次:

「去者若當住, 云何有此義? 若當離於去, 去者不可得。」

汝謂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當有住?去住相違故。復次:

「去未去無住, 去時亦無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於去義。」

若謂去者住,是人應在去時、已去、未去中住。三處皆無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則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從穀子相續至芽莖葉等。止者,穀子滅故芽莖葉滅。相續故名行,斷故名止。又如無明緣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無明滅故諸行等滅是名止。

問曰: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見有去住。

答曰:肉眼所見不可信。若實有去去者,為以一法成?為以二法成?二俱有過。何以故?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則不然,異亦不然。

問曰:一、異有何過?

答曰:

「若謂於去法, 即為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為一。 若謂於去法, 有異於去者;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則錯亂,破於因緣。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為法,去者名為人,人常法無常。若一者,則二俱應常、二俱無常。一中有如是等過。若異者則相違。未有去法應有去者,未有去者應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滅應一法在。異中有如是等過。復次:

「去去者是二, 若一異法成, 二門俱不成, 云何當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異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說無第三法成。若謂有成,應說因緣。無去無去者,今當更說。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時無有去者,亦無去時、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則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復次: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於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異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復次: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決定者,名本實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動。三種名未去、已去、去時。若決定有去者,離去法應有去者,不應有住,是故說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決定,不決定名本實無,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無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無去法則無去者。云何言不決定去者用三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離去者決定有去法,則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決定無去法,去者何所用?如是思惟觀察,去法、去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中論觀六情品第三〔八偈〕

問曰:經中說有六情,所謂: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塵。」

此中眼為內情、色為外塵,眼能見色,乃至意為內情、法為外塵,意能知法。

答曰:無也。何以故?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 云何見餘物?」

是眼不能見自體。何以故?如燈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見相,亦應自見亦應見他。而實不爾,是故偈中說「若眼不自見,何能見餘物?」

問曰:眼雖不能自見,而能見他。如火能燒他,不能自燒。

答曰:

「火喻則不能, 成於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 已總答是事。」

汝雖作火喻,不能成眼見法。是事〈去來品〉中已答,如已去中無去、未去中無去、去時中無去;如已燒、未燒、燒時俱無有燒,如是已見、未見、見時俱無見相。復次:

「見若未見時, 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 是事則不然。」

眼未對色則不能見,爾時不名為見,因對色名為見。是故偈中說「未見時無見」,云何以見能見?復次二處俱無見法。何以故?

「見不能有見, 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於見, 則為破見者。」

見不能見,先已說過故。非見亦不見,無見相故。若無見相,云何能見?見法無故,見者亦無。何以故?若離見有見者,無眼者亦應以餘情見。若以見見,則見中有見相。見者無見相,是故偈中說「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復次: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若有見,見者則不成;若無見,見者亦不成。見者無故,云何有見可見?若無見者,誰能用見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說「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復次: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四取等諸緣, 云何當得有?」

見、可見法無故,識、觸、受、愛四法皆無。以無愛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緣分亦無。復次: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 皆同於上說。」

如見、可見法空,屬眾緣故無決定。餘耳等五情聲等五塵,當知亦同見可見法,義同故不別說。

中論觀五陰品第四〔九偈〕

問曰:經說有五陰。是事云何?

答曰:

「若離於色因, 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於色, 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無布,除布則無縷。布如色,縷如因。

問曰:若離色因有色,有何過?

答曰:

「離色因有色, 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 是事則不然。」

如離縷有布,布則無因。無因而有法,世間所無有。

問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無因法。佛法有三無為,無為常故無因。外道法中虛空、時、方、神、微塵、涅槃等。世間法虛空、時、方等。是三法無處不有故名為常,常故無因。汝何以說無因法世間所無?

答曰:此無因法但有言說,思惟分別則皆無。若法從因緣有,不應言無因。若無因緣,則如我說。

問曰:有二種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說因。是無因法無作因,但有言說因,令人知故。

答曰:雖有言說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種中破,餘事後當破。復次現事尚皆可破,何況微塵等不可見法?是故說無因法世間所無。

問曰:若離色有色因,有何過?

答曰:

「若離色有因, 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 則無有是處。」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無果因。

問曰:若無果有因,有何咎?

答曰:無果有因,世間所無。何以故?以果故名為因。若無果,云何名因?復次若因中無果者,物何以不從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緣品〉中說。是故無有無果因。復次:

「若已有色者, 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二處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為色因;若先因中無色,亦不名為色因。

問曰:若二處俱不然,但有無因色,有何咎?

答曰:

「無因而有色, 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無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無因有色。是故言「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夫,以無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見生分別戲論,說因中有果、無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復次:

「若果似於因, 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若果與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麁故。因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麁縷無出細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義不然,故無色、無色因。

「受陰及想陰、 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 皆同於色陰。」

四陰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論者欲讚美空義故而說偈:

「若人有問者, 離空而欲答, 是則不成答, 俱同於彼疑。 若人有難問, 離空說其過, 是不成難問, 俱同於彼疑。」

若人論議時各有所執,離於空義而有問答者,皆不成問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無常。」問者言:「何以故無常?」答言:「從無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緣中亦疑,不知為常、為無常?是為同彼所疑。問者若欲說其過,不依於空而說諸法無常,則不名問難。何以故?汝因無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無常。若實無常則無業報,眼耳等諸法念念滅,亦無有分別。有如是等過,皆不成問難,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則無有過。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問答,尚應依於空法,何況欲求離苦寂滅相者。

中論觀六種品第五〔八偈〕

問曰:六種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則有六種。

答曰:

「空相未有時, 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 即為是無相。」

若未有虛空相先有虛空法者,虛空則無相。何以故?無色處名虛空相。色是作法無常,若色未生,未生則無滅,爾時無虛空相。因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

問曰:若無相有虛空,有何咎?

答曰:

「是無相之法, 一切處無有; 於無相法中, 相則無所相。」

若於常無常法中,求無相法不可得。如論者言,是有是無,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滅是有為相,無生住滅是無為相。虛空若無相,則無虛空。若謂先無相、後相來相者,是亦不然。若先無相,則無法可相。何以故?

「有相無相中, 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 餘處亦不住。」

如有峯有角、尾端有毛、頸下垂𩑶,是名牛相。若離是相則無牛。若無牛,是諸相無所住。是故說於無相法中相則無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復次若無相中相住者,則為無因,無因名為無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離有相無相法,更無第三處可相。是故偈中說「離有相無相,餘處亦不住。」復次:

「相法無有故, 可相法亦無; 可相法無故, 相法亦復無。」

相無所住故,則無可相法;可相法無故,相法亦無。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無相, 亦無有可相; 離相可相已, 更亦無有物。」

於因緣中本末推求,相、可相決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無。一切法皆攝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為可相、或可相為相。如火以烟為相,烟亦復以火為相。

問曰:若無有有,應當有無。

答曰:

「若使無有有, 云何當有無? 有無既已無, 知有無者誰?」

凡物若自壞、若為他壞,名為無。無不自有,從有而有。是故言「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眼見耳聞尚不可得,何況無物。

問曰:以無有有故無亦無,應當有知有無者。

答曰:若有知者,應在有中、應在無中?有無既破,知者亦同破。

「是故知虛空, 非有亦非無, 非相非可相, 餘五同虛空。」

如虛空種種求相不可得,餘五種亦如是。

問曰

虛空不在初、不在後。何以先破?

答曰:地、水、火、風眾緣和合,故易破。識以苦樂因故知無常變異,故易破。虛空無如是相,但凡夫悕望為有,是故先破。復次虛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緣有識,是故先破根本,餘者自破。

問曰:世間人盡見諸法是有是無,汝何以獨與世間相違,言無所見?

答曰:

「淺智見諸法, 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 滅見安隱法。」

若人未得道,不見諸法實相,愛見因緣故種種戲論。見法生時謂之為有,取相言有;見法滅時謂之為斷,取相言無。智者見諸法生即滅無見,見諸法滅即滅有見,是故於一切法雖有所見,皆如幻如夢,乃至無漏道見尚滅,何況餘見。是故若不見滅、見安隱法者,則見有見無。

中論觀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問曰:經說貪欲、瞋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欲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婬欲、次名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欲。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瞋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無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當先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無染者,則無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離人定有染法,此則無因,云何得起?似如無薪火。若先定無染法則無有染者,是故偈中說「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

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後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時生,有何咎?答曰: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時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無因成故。若常則多過,無有解脫法。復次今當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一則無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復合,雖合猶異。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為合者,應離餘因緣而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為一,是則大亂。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餘因緣而有合。若異而合者,雖遠亦應合。

問曰:一不合,可爾;眼見異法共合。

答曰: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說合。復次: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說合相?復次: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說合相。合相中有過,染、染者不成。汝為成合相故,復說異相。汝自已為定,而所說不定。何以故?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復次: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癡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煩惱、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緣所成。

中論卷第一

中論卷第二

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觀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問曰:經說有為法有三相:生、住、滅。萬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滅法滅,是故有諸法。

答曰:不爾。何以故?三相無決定故。是三相為是有為能作有為相?為是無為能作有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為, 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若生是有為,應有三相生住滅。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違故。相違者,生相應生法、住相應住法、滅相應滅法。若法生時,不應有住、滅相違法。一時則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應是有為法;住、滅相亦應如是。

問曰:若生非有為,若是無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無為,云何能為有為法作相。何以故?無為法無性故。因滅有為名無為,是故說不生不滅名無為相,更無自相。是故無法,不能為法作相,如兔角龜毛等不能為法作相。是故生非無為;住、滅亦如是。復次: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於一處, 一時有三相?」

是生、住、滅相,若一一能為有為法作相?若和合能與有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謂一一者,於一處中或有有相、或有無相,生時無住、滅,住時無生、滅,滅時無生、住。若和合者,共相違法,云何一時俱?若謂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 無即非有為。」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滅。如是三相,復應更有相,若爾則無窮。若更無相,是三相則不名有為法,亦不能為有為法作相。

問曰:汝說三相為無窮。是事不然。生、住、滅雖是有為,而非無窮。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 生於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於生生。」

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滅、五生生、六住住、七滅滅。是七法中,本生除自體,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雖是有為,而非無窮。

答曰:

「若謂是生生, 能生於本生;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則不名從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從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復次:

「若謂是本生, 能生於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謂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從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從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應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體,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問曰:是生生生時,非先非後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時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時, 能生於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謂生生生時能生本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生生生時不能生本生。復次:

「若本生生時, 能生於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若謂是本生生時能生生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本生生時不能生生生。

問曰:

「如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燈入於闇室,照了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於彼亦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燈中自無闇, 住處亦無闇, 破闇乃名照, 無闇則無照。」

燈體自無闇,明所及處亦無闇,明闇相違故。破闇故名照,無闇則無照,何得言燈自照亦照彼?

問曰:是燈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燈生時能自照亦照彼。

答曰:

「云何燈生時, 而能破於闇? 此燈初生時, 不能及於闇。」

燈生時名半生半未生,燈體未成就,云何能破闇?又燈不能及闇,如人得賊乃名為破。若謂燈雖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燈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燈在於此間, 則破一切闇。」

若燈有力,不到闇而能破者。此處燃燈,應破一切處闇,俱不及故。復次燈不應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闇亦應自闇, 亦能闇於彼。」

若燈與闇相違故,能自照亦照於彼。闇與燈相違故,亦應自蔽蔽彼。若闇與燈相違,不能自蔽蔽彼。燈與闇相違,亦不應自照亦照彼。是故燈喻非也。破生因緣未盡故,今當更說。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時,為生已生?為未生生?若未生生,則是無法,無法何能自生?若謂生已生,則為已成,不須復生,如已作不應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無生。汝先說生如燈,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滅亦如是。復次: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生名眾緣和合有生,已生中無作故無生,未生中無作故無生。生時亦不然,離生法生時不可得、離生時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時生?是事〈去來〉中已答。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復生,如是展轉則為無窮,如作已復作。復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則自違所說。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謂生。若未生謂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說生已生,是則不定。復次如燒已不應復燒、去已不應復去,如是等因緣故,生已不應生。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則不應與生緣和合,若不與生緣和合則無法生。若法未與生緣和合而生者,應無作法而作、無去法而去、無染法而染、無恚法而恚、無癡法而癡。如是則皆破世間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復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間未生法皆應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應生菩提,不壞法阿羅漢無有煩惱今應生煩惱,兔等無角今皆應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

問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緣、無作、無作者、無時、無方等故不生。若有緣、有作、有作者、有時、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說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爾。

答曰:若法有緣、有時、有方等和合則生者,先有亦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三種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時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復次若離生有生時者,應生時生。但離生無生時,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若言生時生者,則有二生過:一以生故名生時;二以生時中生。二皆不然。無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生法未發則無生時,生時無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時生。如是推求,生已無生、未生無生、生時無生,無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滅亦不成。生、住、滅不成,故有為法不成。是故偈中說去未去去時中已答。

問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時生,但眾緣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雖有是說,此則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時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眾緣合, 爾時而得生?」

生時生已種種因緣破,汝今何以更說眾緣和合故有生?若眾緣具足、不具足,皆與生同破。復次:

「若法眾緣生, 即是寂滅性;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眾緣所生法,無自性故寂滅,寂滅名為無此無彼無相,斷言語道、滅諸戲論。眾緣名,如因縷有布、因蒲有席。若縷自有定相,不應從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應從縷出。而實從縷有布、從麻有縷,是故縷亦無定性、布亦無定性。如燃、可燃因緣和合成,無有自性,可燃無故燃亦無、燃無故可燃亦無。一切法亦如是,是故從眾緣生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空,如野馬無實。是故偈中說生與生時二俱寂滅,不應說生時生。汝雖種種因緣欲成生相,皆是戲論,非寂滅相。

問曰:定有三世別異。未來世法得生,因緣即生。何故言無生?答曰: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復何用生?」

若未來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應更生。

問曰:未來雖有,非如現在相,以現在相故說生。

答曰:現在相未來中無,若無,云何言未來生法生;若有,不名未來,應名現在,現在不應更生。二俱無生,故不生。復次汝謂生時生亦能生彼。今當更說。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時能生彼,是生誰復能生?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 離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若是生更無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實不爾。復次: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凡所有生,為有法有生?為無法有生?為有無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說。離此三事更無有生,是故無生。復次: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不應生。何以故?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知法是滅。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違法,一時則不然,是故滅相法不應生。

問曰:若滅相法不應生,不滅相法應生。

答曰:一切有為法念念滅故,無不滅法。離有為,無有決定無為法。無為法但有名字,是故說不滅法,終無有是事。

問曰:若法無生,應有住。

答曰: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無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應更住。住時亦不住,離住、不住更無住時,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處求住不可得故,即是無生。若無生,云何有住?復次: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無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二是住相。一時一處有住滅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滅相法有住。

問曰:若法不滅,應有住。

答曰:無有不滅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時,無常常隨逐。無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無住時。復次: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若有住法,為自相住?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則為是常。一切有為法從眾緣生,若住法自住,則不名有為。住若自相住,法亦應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見,住亦如是。若異相住,則住更有住,是則無窮。復次見異法生異相,不得不因異法而有異相,異相不定故。因異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問曰:若無住,應有滅。

答曰:無。何以故?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若法已滅則不滅,以先滅故。未滅亦不滅,離滅相故。滅時亦不滅,離二更無滅時。如是推求,滅法即是無生,無生何有滅?復次:

「法若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若法定住則無有滅。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滅,則有二相:住相、滅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滅,如生死不得一時有。若法不住,亦無有滅。何以故?離住相故。若離住相則無法,無法云何滅?復次:

「是法於是時, 不於是時滅; 是法於異時, 不於異時滅。」

若法有滅相,是法為自相滅?為異相滅?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於乳時滅。隨有乳時,乳相定住故。非乳時亦不滅,若非乳不得言乳滅。復次:

「如一切諸法, 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 即亦無滅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爾時即無滅相,破生故無生,無生云何有滅?若汝意猶未已,今當更說破滅因緣。

「若法是有者, 是即無有滅; 不應於一法, 而有有無相。」

諸法有時,推求滅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無相?如光影不同處。復次:

「若法是無者, 是即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 無故不可斷。」

法若無者則無滅相,如第二頭、第三手,無故不可斷。復次:

「法不自相滅, 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說生相,生不自生亦不從他生。若以自體生,是則不然,一切物皆從眾緣生。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生不能自生。從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應從他生。是生無故無自體,自體無故他亦無,是故從他生亦不然。滅法亦如是,不自相滅、不他相滅。復次:

「生住滅不成, 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 何得有無為?」

汝先說有生、住、滅相故有有為,以有有為故有無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為?如先說,無有無相法,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止有為相故名無為相,無為自無別相,因是三相有無為相。如火為熱相、地為堅相、水為冷相,無為則不然。

問曰:若是生、住、滅畢竟無者,云何論中得說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夢, 如乾闥婆城, 所說生住滅, 其相亦如是。」

生、住、滅相無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諸賢聖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說,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如是說生、住、滅相,不應有難。如幻化所作,不應責其所由,不應於中有憂喜想,但應眼見而已。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為名字不久則滅。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

中論觀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問曰:現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業。

答曰:上來品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餘。如破三相,三相無故無有有為,有為無故無無為。有為無為無故,一切法盡無作、作者。若是有為,有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中已破。不應復問。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今當復答。

「決定有作者, 不作決定業; 決定無作者, 不作無定業。」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則不應作。若先定無作者、定無作業,亦不應作。何以故?

「決定業無作, 是業無作者; 定作者無作, 作者亦無業。」

若先決定有作業,不應更有作者;又離作者應有作業。但是事不然。若先決定有作者,不應更有作業;又離作業應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業,不應有作。不決定作者、不決定作業,亦不應有作。何以故?本來無故。有作者、有作業尚不能作,何況無作者、無作業。復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業, 作者及作業, 即墮於無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汝謂作者有作,即為無因,離作業有作者、離作者有作業,則不從因緣有。

問曰:若不從因緣有作者、有作業,有何咎?

答曰:

「若墮於無因, 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 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 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 亦無有涅槃, 諸可有所作, 皆空無有果。」

若墮於無因,一切法則無因無果。能生法名為因、所生法名為果,是二即無。是二無故,無作、無作者亦無所用作法,亦無罪福。罪福無故,亦無罪福果報及涅槃道。是故不得從無因生。

問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業,有何咎?

答曰:一事無尚不能起作業,何況二事都無。譬如化人以虛空為舍,但有言說,而無作者、作業。

問曰:若無作者、無作業,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業,應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業, 有無相違故, 一處則無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業。何以故?有無相違故,一處不應有二。有是決定、無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無?復次:

「有不能作無, 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過如先說。」

若有作者而無業,何能有所作?若無作者而有業,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說。有中若先有業,作者復何所作?若先無業,云何可得作?如是則破罪福等因緣果報。是故偈中說「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復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業, 其過如先說。」

定業已破,不定業亦破,定不定業亦破;今欲一時總破,故說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種業。今三種作者,亦不能作業。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於業, 其過如先說。」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業。何以故?如先三種過因緣。此中應廣說,如是一切處求作者作業,皆不可得。

問曰:若言無作、無作者,則復墮無因。

答曰:是業從眾緣生,假名為有,無有決定。不如汝所說。何以故?

「因業有作者, 因作者有業, 成業義如是, 更無有餘事。」

業先無決定,因人起業;因業有作者,作者亦無決定。因有作業,名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從和合生則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則無所生。但隨凡夫憶想分別故,說有作業有作者;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復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離,不相離故不決定,無決定故無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陰身,受者是人,如是離人無五陰、離五陰無人,但從眾緣生如受受者。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中論觀本住品第九〔十二偈〕

問曰:有人言: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諸根,名為眼耳等根。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想、思、憶念等心心數法,名為苦樂等法。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諸根得增長。若無本住,身及眼等諸根,為因何生而得增長?答曰: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說?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內法以苦樂等根得知。如經中說:可壞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識是識相。汝說離眼耳苦樂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說有是法?

問曰:有論師言:出入息、視眴、壽命、思惟、苦樂、憎愛、動發等是神相。若無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當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

答曰:是神若有,應在身內,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鎧。若在身內,身則不可壞,神常在內故。是故言神在身內,但有言說,虛妄無實。若在身外覆身如鎧者,身應不可見,神細密覆故。亦應不可壞,而今實見身壞。是故當知,離苦樂等先無餘法。若謂斷臂時神縮在內不可斷者,斷頭時亦應縮在內不應死,而實有死。是故知離苦樂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說虛妄無實。復次若言身大則神大、身小則神小,如燈大則明大、燈小則明小者,如是神則隨身不應常。若隨身者,身無則神無,如燈滅則明滅。若神無常,則與眼耳苦樂等同。是故當知,離眼耳等先無別神。復次如風狂病人不得自在,不應作而作。若有神是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若風狂病不惱神者,應離神別有所作。如是種種推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無本住。若必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有本住者,無有是事。何以故?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樂等法亦應離本住而有。

問曰:二事相離可爾,但使有本住。

答曰: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離眼耳等法何有人?離人何有眼耳等法?復次: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實無有本住。因眼緣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緣知有眼耳等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說「一切眼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各自能分別。問曰: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若一切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眼耳等諸根無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塵,當知離眼耳等諸根,更有能知塵者。

答曰:若爾者,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為一知者在諸根中?二俱有過。何以故?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若見者即是聞者、聞者即是受者,則是一神。如是眼等諸根應先有本住。色聲香等無有定知者,或可以眼聞聲,如人有六向隨意見聞。若聞者、見者是一,於眼等根隨意見聞,但是事不然。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若見者、聞者、受者各異,則見時亦應聞。何以故?離見者有聞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應一時行。若爾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時知諸塵。而實不爾,是故見者、聞者、受者不應俱用。復次: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若人言離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別有本住,是事已破。今於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無本住。

問曰:若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可爾。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應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 眼等亦應無。」

若眼耳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者,誰有此眼耳等?何緣而有?是故眼耳等亦無。復次:

「眼等無本住, 今後亦復無, 以三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思惟推求本住,於眼等先無,今後亦無。若三世無,即是無生寂滅。不應有難:若無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問答、戲論則滅。戲論滅故,諸法則空。

中論觀燃可燃品第十〔十六偈〕

問曰:應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謂五陰。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問曰:且置一異法。若言無燃、可燃,今云何以一異相破?如兔角龜毛,無故不可破。世間眼見實有事,而後可思惟。如有金,然後可燒可鍛。若無燃、可燃,不應以一異法思惟。若汝許有一異法,當知有燃、可燃。若許有者,則為已有。

答曰:隨世俗法言說,不應有過。燃、可燃若說一若說異,不名為受。若離世俗言說,則無所論。若不說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無所說,則義不可明。如有論者欲破有無,必應言有無,不以稱有無故而受有無。是以隨世間言說故無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雖有言說亦復不受,是故以一異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則一; 若燃異可燃, 離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業。若燃、可燃一,則作、作者亦應一。若作、作者一,則陶師與瓶一。作者是陶師、作是瓶,陶師非瓶、瓶非陶師,云何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謂一不可則應異。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與可燃異,應離可燃別有燃。分別是可燃、是燃,處處離可燃應有燃。而實不爾,是故異亦不可。復次:

「如是常應燃, 不因可燃生; 則無燃火功, 亦名無作火。」

若燃、可燃異,則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則自住其體、不待因緣,人功則空。人功者,將護火令燃。是功現有,是故知火不異可燃。

復次若燃異可燃,燃即無作。離可燃,火何所然?若爾者,火則無作。無作火,無有是事。

問曰:云何火不從因緣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 則不從緣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則應空。」

燃、可燃若異,則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然,則無相因法,是故不從因緣生。復次若燃異可燃,則應常燃。若常燃者,應離可燃別見有燃,更不須人功。何以故?

「若汝謂燃時, 名為可燃者; 爾時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謂先有薪,燒時名可燃者,是事不爾。若離燃別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時名可燃?復次:

「若異則不至, 不至則不燒, 不燒則不滅, 不滅則常住。」

若燃異可燃,則燃不應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則自住其體,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則不燃可燃。何以故?無有不至而能燒故。若不燒則無滅,應常住自相。是事不爾。

問曰:

「燃與可燃異,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與可燃異,而能至可燃;如男至於女,如女至於男。

答曰:

「若謂燃可燃, 二俱相離者, 如是燃則能, 至於彼可燃。」

若離燃有可燃、若離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則應燃至可燃。而實不爾。何以故?離燃無可燃、離可燃無燃故。今離男有女、離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問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應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則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則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則先有可燃而後有燃,不應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後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則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餘處,離於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後有可燃,燃亦有如是過。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復次:

「若因可燃燃, 則燃成復成; 是為可燃中, 則為無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則燃成已復成。何以故?燃自住於燃中。若燃不自住其體,從可燃成者,無有是事。是故有是燃從可燃成,今則燃成復成,有如是過。復有可燃無燃過。何以故?可燃離燃自住其體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無有是事。復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 亦無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本因待。如是決定則無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還因於燃而成可燃,是則二俱無定。無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則無,無則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說燃,可燃相因待成,無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無燃, 不因亦無燃; 因燃無可燃, 不因無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過先已說。復次:

「燃不餘處來, 燃處亦無燃, 可燃亦如是, 餘如去來說。」

燃不於餘方來入可燃,可燃中亦無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從餘處來入燃中,燃中亦無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時不燃,是義如〈去來〉中說。是故:

「可燃即非燃, 離可燃無燃; 燃無有可燃, 燃中無可燃, 可燃中無燃。」

可燃即非燃。何以故?先已說作、作者一過故。離可燃無燃,有常燃等過故。燃無有可燃、燃中無可燃、可燃中無燃,以有異過故,三皆不成。

問曰:何故說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陰,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說受受者法, 及以說瓶衣, 一切等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過故。又離受無受者,異不可得故。以異過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說,無生畢竟空。是故:

「若人說有我, 諸法各異相; 當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諸法從本已來無生,畢竟寂滅相,是故品末說是偈。若人說我相,如犢子部眾說: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如薩婆多部眾說: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無記。是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別異。如是等人不得諸法寂滅相,以佛語作種種戲論。

中論觀本際品第十一〔八偈〕

問曰:《無本際經》說:眾生往來生死,本際不可得。是中說有眾生、有生死。以何因緣故而作是說?

答曰:

「大聖之所說, 本際不可得, 生死無有始, 亦復無有終。」

聖人有三種: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羅漢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薩。佛於三種中最上,故言大聖。佛所言說,無不是實說。生死無始。何以故?生死初後不可得,是故言無始。汝謂若無初後,應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無有始終, 中當云何有? 是故於此中, 先後共亦無。」

因中、後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後。若無初無後,云何有中?生死中無初、中、後,是故說先後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後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後有生者; 是則為無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眾生,若先生、漸有老而後有死者,則生無老死。法應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若先老死後生,老死則無因,生在後故;又不生,何有老死?若謂生老死先後不可,謂一時成者,是亦有過。何以故?

「生及於老死, 不得一時共; 生時則有死, 是二俱無因。」

若生老死一時,則不然。何以故?生時即有死故。法應生時有、死時無,若生時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時生,則無有相因。如牛角一時出則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後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戲論, 謂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過故,即無生,畢竟空。汝今何故貪著戲論生老死,謂有決定相?復次:

「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於生死, 本際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際皆亦無。」

一切法者,所謂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無本際,非但生死無本際。以略開示故,說生死無本際。

中論觀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說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如是說諸苦, 於果則不然。」

有人言:苦惱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無因作,於果皆不然。於果皆不然者,眾生以眾緣致苦,厭苦欲求滅。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是故說於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因有此陰故, 而有彼陰生。」

若苦自作,則不從眾緣生,自名從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問曰: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則是他作。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謂此五陰, 異彼五陰者, 如是則應言, 從他而作苦。」

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應從他作。如縷與布異者,應離縷有布。若離縷無布者,則布不異縷。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

問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

答曰:

「若人自作苦, 離苦何有人? 而謂於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謂人自作苦者,離五陰苦,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應說是人,而不可說,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謂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與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與此人者; 若當離於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與此人者,離五陰無有此人受。復次:

「苦若彼人作,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人, 而能授於此?」

若謂彼人作苦授與此人者,離五陰苦,何有彼人作苦持與此人?若有者,應說其相。復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種種因緣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於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復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無有自體,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離苦無彼自性。若離苦有彼自性者,應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

問曰:若自作、他作不然,應有共作。

答曰:

「若此彼苦成, 應有共作苦; 此彼尚無作, 何況無因作!」

自作、他作猶尚有過,何況無因作。無因多過,如〈破作作者品〉中說。復次:

「非但說於苦, 四種義不成; 一切外萬物, 四義亦不成。」

佛法中雖說五受陰為苦,有外道人謂苦受為苦,是故說不但說於苦四種義不成,外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中論觀行品第十三〔九偈〕

問曰:

「如佛經所說, 虛誑妄取相, 諸行妄取故, 是名為虛誑。」

佛經中說,虛誑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實者,所謂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經說故,當知有諸行虛誑妄取相。

答曰:

「虛誑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說如是事, 欲以示空義。」

若妄取相法即是虛誑者,是諸行中為何所取?佛如是說,當知說空義。

問曰:云何知一切諸行皆是空?

答曰:一切諸行虛妄相故空。諸行生滅不住,無自性故空。諸行名五陰,從行生故。五陰名行,是五陰皆虛妄無有定相。何以故?如嬰兒時色非匍匐時色、匍匐時色非行時色、行時色非童子時色、童子時色非壯年時色、壯年時色非老年時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別決定性不可得。嬰兒色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為異,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嬰兒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則是一色皆為嬰兒,無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團常是泥團,終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嬰兒色異匍匐色者,則嬰兒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嬰兒。何以故?二色異故。如是童子、少年、壯年、老年色不應相續有,失親屬法無父無子。若爾者,唯有嬰兒應得父,餘則匍匐乃至老年不應有分。是故二俱有過。

問曰:色雖不定,嬰兒色滅已,相續更生乃至老年色,無有如上過。

答曰:嬰兒色相續生者,為滅已相續生?為不滅相續生?若嬰兒色滅,云何有相續?以無因故。如雖有薪可燃,火滅故無有相續。若嬰兒色不滅而相續者,則嬰兒色不滅,常住本相亦無相續。

問曰:我不說滅不滅故相續生,但說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續生。

答曰:若爾者,則有定色而更生,如是應有千萬種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無相續。如是一切處求色無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如芭蕉樹求實不可得,但有皮葉。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滅,更無實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難可分別,如燈炎分別定色不可得,從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無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受亦如是,智者種種觀察,次第相似故生滅難可別知,如水流相續,但以覺故說三受在身。是故當知,受同色說。想因名相生,若離名相則不生。是故佛說,分別知名字相故名為想。非決定先有,從眾緣生無定性,無定性故如影隨形。因形有影、無形則無影,影無決定性。若定有者,離形應有影。而實不爾,是故從眾緣生,無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說故有。識因色聲香味觸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諸根別異故,識有別異。是識為在色、為在眼、為在中間?無有決定。但生已識塵識此人、識彼人。知此人識為即是知彼人識。為異是二,難可分別。如眼識,耳識亦難可分別。以難分別故,或言一或言異,無有決定分別,但從眾緣生故,眼等分別故空無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復示人則生疑,為是本珠、為更有異?識亦如是,生已更生,為是本識、為是異識?是故當知,識不住故無自性,虛誑如幻。諸行亦如是。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種:淨、不淨。何等為不淨?惱眾生、貪著等,名不淨。不惱眾生、實語、不貪著等,名淨,或增或減。淨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無色天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不淨行者亦如是,在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中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是故諸行有增有減故不住。如人有病,隨宜將適病則除愈,不將適病則還集。諸行亦如是,有增有減故不決定,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因世諦故得見第一義諦。所謂無明緣諸行,從諸行有識著,識著故有名色,從名色有六入,從六入有觸,從觸有受,從受有愛,從愛有取,從取有有,從有有生,從生有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如是諸苦皆以行為本。佛以世諦故說,若得第一義諦生真智慧者則無明息,無明息故諸行亦不集,諸行不集故見諦所斷身見、疑、戒取等斷,及思惟所斷貪、恚、色染、無色染、調戲無明亦斷。以是斷故一一分滅,所謂無明、諸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皆滅。以是滅故,五陰身畢竟滅更無有餘,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義故,說諸行虛誑。復次諸法無性故虛誑,虛誑故空。如偈說:

「諸法有異故, 知皆是無性; 無性法亦無, 一切法空故。」

諸法無有性。何以故?諸法雖生,不住自性,是故無性。如嬰兒定住自性者,終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嬰兒次第相續有異相現,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說見諸法異相故知無性。

問曰:若諸法異相無性,即有無性法,有何咎?

答曰:若無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無有根本故。但為破性,故說無性。是無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無性法?

問曰:

「諸法若無性, 云何說嬰兒, 乃至於老年, 而有種種異?」

諸法若無性則無有異相,而汝說有異相,是故有諸法性。若無諸法性,云何有異相?

答曰:

「若諸法有性, 云何而得異? 若諸法無性, 云何而有異?」

若諸法決定有性,云何可得異?性名決定有,不可變異。如真金不可變,又如暗性不變為明、明性不變為暗。復次:

「是法則無異, 異法亦無異, 如壯不作老, 老亦不作壯。」

若法有異者,則應有異相。為即是法異?為異法異?是二不然。若即是法異,則老應作老;而老實不作老。若異法異者,老與壯異,壯應作老;而壯實不作老。二俱有過。

問曰:若法即異,有何咎?如今眼見年少經日月歲數則老。

答曰:

「若是法即異, 乳應即是酪; 離乳有何法, 而能作於酪?」

若是法即異者,乳應即是酪,更不須因緣。是事不然。何以故?乳與酪有種種異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異。若謂異法為異者,是亦不然,離乳更有何物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是故不應偏有所執。

問曰:破是、破異猶有空在,空即是法。

答曰:

「若有不空法, 則應有空法; 實無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應有空法。而上來種種因緣破不空法,不空法無故則無相待,無相待故何有空法?

問曰:汝說不空法無故空法亦無。若爾者,即是說空但無相待,故不應有執。若有對應有相待、若無對則無相待,相待無故則無相,無相故則無執。如是即為說空。

答曰:

「大聖說空法, 為離諸見故; 若復見有空, 諸佛所不化。」

大聖為破六十二諸見,及無明、愛等諸煩惱故說空。若人於空復生見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若藥復為病則不可治。如火從薪出以水可滅,若從水生為用何滅?如空是水,能滅諸煩惱火,有人罪重貪著心深,智慧鈍故於空生見,或謂有空、或謂無空,因有無還起煩惱。若以空化此人者,則言我久知是空,若離是空則無涅槃道。如經說,離空無相無作門得解脫者,但有言說。

中論觀合品第十四〔八偈〕

說曰:上〈破根品〉中說見、所見、見者皆不成。此三事無異法故則無合。無合義今當說。問曰:何故眼等三事無合?

答曰:

「見可見見者, 是三各異方; 如是三法異, 終無有合時。」

見是眼根、可見是色塵、見者是我,是三事各在異處,終無合時。異處者,眼在身內,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內、或言遍一切處,是故無合。復次若謂有見法,為合而見、不合而見?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見者,隨有塵處應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見者,根我塵各在異處亦應有見,而不見。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見遠處瓶,是故二俱不見。

問曰:我、意、根、塵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萬物,是故有見、可見、見者。

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當更說。汝說四事合故知生,是知為見瓶衣等物已生、為未見而生?若見已生者,知則無用。若未見而生者,是則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謂四事一時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時生則無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見、後知生,一時則無先後。知無故,見、可見、見者亦無。如是諸法如幻如夢無有定相,何得有合?無合故空。復次:

「染與於可染, 染者亦復然, 餘入餘煩惱, 皆亦復如是。」

如見、可見、見者無合故,染、可染、染者亦應無合。如說見、可見、見者三法,則說聞、可聞、聞者餘入等。如說染、可染、染者,則說瞋、可瞋、瞋者餘煩惱等。復次:

「異法當有合, 見等無有異, 異相不成故, 見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異故有合,而見等異相不可得,是故無合。復次:

「非但見等法, 異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無異相。」

非但見、可見、見者等三事異相不可得,一切法皆無異相。

問曰:何故無有異相?

答曰:

「異因異有異, 異離異無異; 若法從因出, 是法不異因。」

汝所謂異,是異因異法故名為異。離異法不名為異。何以故?若法從眾緣生,是法不異因,因壞果亦壞故。如因樑椽等有舍,舍不異樑椽,樑椽等壞舍亦壞故。

問曰:若有定異法,有何咎?

答曰:

「若離從異異, 應餘異有異; 離從異無異, 是故無有異。」

若離從異有異法者,則應離餘異有異法。而實離從異無有異法,是故無餘異。如離五指異,有拳異者,拳異應於瓶等異物有異。今離五指異,拳異不可得,是故拳異於瓶等無有異法。

問曰:我經說,異相不從眾緣生,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

答曰:

「異中無異相, 不異中亦無; 無有異相故, 則無此彼異。」

汝言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若爾者,異相從眾緣生,如是即說眾緣法,是異相離異法不可得故。異相因異法而有,不能獨成。今異法中無異相。何以故?先有異法故,何用異相?不異法中亦無異相。何以故?若異相在不異法中,不名不異法。若二處俱無,即無異相,異相無故此彼法亦無。復次,異法無故亦無合。

「是法不自合, 異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時, 合法亦皆無。」

是法自體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異法亦不合,以異故,異事已成不須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說合者、合時、合法皆不可得。

中論卷第二

中論卷第三

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觀有無品第十五〔十一偈〕

問曰: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眾緣合時則出。

答曰:

「眾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眾緣出, 即名為作法。」

若諸法有性,不應從眾緣出。何以故?若從眾緣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

問曰:若諸法性從眾緣作,有何咎?

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義? 性名為無作, 不待異法成。」

如金雜銅則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則不須眾緣,若從眾緣出,當知無真性。又性若決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待他而有。問曰:諸法若無自性,應有他性。

答曰:

「法若無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於他性, 亦名為他性。」

諸法性眾緣作故,亦因待成,故無自性。若爾者,他性於他亦是自性,亦從眾緣生相待故,亦無。無故,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

問曰: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有何咎?

答曰: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離自性他性,則無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則成,如瓶體是自性、依物是他性。

問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應有無。

答曰:

「有若不成者, 無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壞名為無。」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應受無亦無。何以故?有法壞敗故名無,是無因有壞而有。復次:

「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真實義。」

若人深著諸法,必求有見。若破自性則見他性,若破他性則見有,若破有則見無,若破無則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滅諸見安隱故,更不生四種戲論,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是故說上偈。復次:

「佛能滅有無, 如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說, 離有亦離無。」

《刪陀迦旃延經》中,佛為說正見義離有離無。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佛不應破有,無若破有,則人謂為無。佛通達諸法相故,說二俱無。是故汝應捨有無見。復次: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異;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諸法決定有性,終不應變異。何以故?若定有自性,不應有異相,如上真金喻。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當知無有定相。復次:

「若法實有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變異?若無性,則無自體,云何可變異?復次: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為常。何以故?如說三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常。又說因中先有果,是亦為常。若說定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為斷滅,斷滅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

問曰: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

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為斷滅。」

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若無則非有,即為無法,先已說過故,如是則墮常見。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斷滅。何以故?有不應無故,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若有斷常見者,則無罪福等,破世間事,是故應捨。

中論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於中應有眾生往來、若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緣故,說眾生及諸行盡空,無有往來?

答曰: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眾生亦復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為常相往來?為無常相往來?二俱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故、無自性故。若眾生往來者,亦有如是過。復次:

「若眾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若眾生於此陰界入中往來者,是眾生於〈燃可燃品〉中五種求不可得,誰於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復次: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若眾生往來,為有身往來?為無身往來?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來,從一身至一身,如是則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應復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無有,若無有云何有生死往來?

問曰:經說有涅槃滅一切苦,是滅應諸行滅、若眾生滅。

答曰:二俱不滅。何以故?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眾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說若諸行滅、若眾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無有性,眾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是故諸行不滅,眾生亦不滅。

問曰:若爾者則無縛無解,根本不可得故。

答曰: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眾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及眾生有縛解者,是事不然。諸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眾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縛解?復次:

「若身名為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於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身名為縛,若眾生先有五陰,則不應縛。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無身亦不應縛。何以故?若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則空,云何可縛?如是第三更無所縛。復次: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 餘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縛先無縛,是故不得言眾生有縛。或言,眾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是縛、餘五陰是可縛。是事不然。何以故?若離五陰先有眾生者,則應以五陰縛眾生,而實離五陰無別眾生。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則應以煩惱縛五陰,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復次如〈去來品〉中說,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時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不縛、縛時不縛。復次亦無有解。何以故?

「縛者無有解, 無縛亦無解,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無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亦無解。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時有解,則縛解一時,是事不然,又縛解相違故。

問曰:有人修道現入涅槃得解脫,云何言無?

答曰: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為受所縛。」

若人作是念:我離受得涅槃。是人即為受所縛。復次:

「不離於生死, 而別有涅槃, 實相義如是, 云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如經說,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中論觀業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眾生受果報。如經說,一切眾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是名為慈善, 二世果報種。」

人有三毒,為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惱眾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復次: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如阿毘曇中廣說。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餘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為所作本,故說思為業。是業今當說相。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為七法, 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三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復有從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殺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為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

答曰: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為常; 若滅即無業, 云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云何能生果報?

問曰: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從穀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穀子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如穀種喻,業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猶如穀種。因是心,餘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為善。從身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布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

答曰: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穀子為喻者,其過甚多,但此中不廣說。汝說穀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穀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事不然。復次從穀子有芽等相續者,為滅已相續?為不滅相續?若穀子滅已相續者,則為無因。若穀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穀子常生諸穀。若如是者,一穀子則生一切世間穀。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然。

問曰:

「今當復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諦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不失法者當知如券,業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亦不繫。若分別善、不善、無記中,但是無記。是無記義,阿毘曇中廣說。見諦所不斷,從一果至一果,於中思惟所斷。是以諸業,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見諦所斷而業至相似,則得破業過。是事阿毘曇中廣說。復次不失法者,於一界諸業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時果報獨生,於現在身從業更生業。是業有二種,隨重而受報。或有言,是業受報已業猶在,以不念念滅故。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者,須陀洹等度果已而滅,諸凡夫及阿羅漢死已而滅。於此中分別有漏及無漏者,從須陀洹等諸賢聖,有漏、無漏等應分別。

答曰:是義俱不離斷常過,是故亦不應受。

問曰:若爾者,則無業果報。

答曰:

「雖空亦不斷, 雖有亦不常,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說。」

此論所說義離於斷常。何以故?業畢竟空、寂滅相、自性離,有何法可斷、何法可失?顛倒因緣故,往來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從顛倒起則是虛妄無實,無實故非常。復次貪著顛倒不知實相故,言業不失。此是佛所說。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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