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述記

民國 釋太虛著

1卷

本卷篇目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述記

——九年十月在漢口黃州會館講——

經者,本萬古不磨之真理,發為永久不易之定論也。經是通名,般若波羅密多

心是別名。

般若、梵音,譯曰智慧。但世智世慧,恆為不正的、虛妄的、染污的,而即心

自性的佛智慧,離過絕非,為正當的、真實的、清淨的,非漢語智慧二字之義所能

賅,故仍名般若,以示揀別。

吾人本心,圓明寂照,無非般若,祗以無始無明,虛妄習氣,互相熏發,故見

聞覺知悉流逸於現前六塵境界、執此虛妄之相,復生虛妄之想,以妄緣妄,展轉顛

倒,恬不為怪。若能反觀自省,銷歇虛妄相想,觀察此現前六塵境界中所有之森羅

萬象全是虛妄,妄原無體,其本體即如來藏心妙真如性。譬若大圓鏡體,寂靜明照

,隨緣現象不失其真,而物象之紛然雜陳者,雖非鏡體而仍不離此鏡體別有存在;

般若智光,亦復如是。

般若分三:一、文字般若,凡以名相而示者,如大地、山河、虛空、人物,其

顯發者皆本心之妙相是。二、觀照般若,凡能明了而知者,如勝解、正定、善念、

淨信,其現起者皆本心之妙用是。三、實相般若,此離言絕慮,為人人本有真心之

妙體。

波羅密多、梵音,譯曰到彼岸,或到究竟。彼岸之義,以吾人輪迴於生死海中

,從生死之此岸,達到不生不死——涅槃之彼岸也。究竟,有成就、圓滿、永久之

義,吾人在人間世,如謀衣、謀食、謀國家、謀社會、種種營求,無一可達究竟之

目的,皆非究竟;到究竟者,一得永得,即達到彼岸之謂。就一時一事言,如吾人

此時在此講經,此一部經講完時,亦得言究竟。

心有數義:一、肉團心,凡人以心居一身之中,生命相關,血脈相繫,遂以為

此肉團心有了別作用,其誤謬處不待煩言。二、慮知心,凡人思慮了知,必有所思

所知之相,但其相若有若無,若起、若滅、若往、若來,皆是虛妄,無一真實;故

真實之心並不在此。三、集起心,謂宇宙萬有集積於中,遇緣而起者也。吾人往昔

見聞之事物,今一憶及,能了了如在目前,正此心之作用,譬若大海波濤,一遇風

緣隨時湧起。然起滅無常,有無不定,亦非不生不滅常住真體。四、真實心,即本

心真實之體,常住不變,平等周遍;凡慮知心之所慮所知,與集起心之所集所起之

法,皆為本體顯現之差別相。譬若大海水自性澄淨,而一切洪濤細浪,無非海水之

變現相用而已。

般若波羅密多,合譯曰智慧到彼岸,或智慧到究竟。世人之所見聞覺知者,皆

非究竟,皆是此岸,以無明愚癡為之障礙故也。如夢境中顛倒錯亂,皆睡眠昏迷之

障礙,特在夢中不自覺知耳。此無明愚癡,蔽覆深厚,非藉金剛般若之力不能破除

,一旦以般若智打破無明,即渡生死流而到彼岸,所謂「般若波羅密多」也。人當

沉淪生死苦海,不思出離,正如破篷濫船飄流大海不能自主,日在風濤險惡之中而

偷安旦夕,試一猛省,當急回頭!「人生一大夢耳」,此語亦熟聞之,凡所作為,

皆可作為如夢如幻觀。人既因真心迷惑而有此人生之夢境,但能發明真心,則可覺

悟而到彼岸。能發明此真心者,非般若智不可,故有般若則能發明真心,達到彼岸

。此般若波羅密多心,所以合為一經之總名也。

人遇善知識得聞佛法,了然有悟,仍慮知心之作用,其不能遽然與真實心相應

者,正無始來無明虛妄習氣之集起心有以障之。於此須起觀照般若,反照集起心,

打破其生夢之迷源,久之久之,豁然開朗,方能轉迷為悟,轉妄為真,而般若波羅

密多之真實心自得顯現。

又心有譬喻之義;般若經多至七百餘卷,本經在般若經中,能總持一切;譬如

人身中之有心,以心為總要機關也;故名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又三藏十二部,經籍

甚夥,而般若波羅密多,可為群經之心經,亦通。

觀有考察研究之義,如觀念、觀想、觀慧,均在心上考察推究,不僅屬於眼目

作用也。本心上能照之智,照了一切,如燈光之普照,鏡光之遍映是。

自者、自己,在者、常在,菩薩、即菩提薩埵之略,菩提譯覺,薩埵譯有情或

人,合講即觀察自己常在而得覺悟之人也。所謂自己者何,外而山河國土,有情無

情,內而身體形骸,五臟六腑,何一是我之自己?世人多謂身體為自己,試思組織

身體之成分,不外地、水、火、風——四大,骨肉爪髮之堅質屬地,汗血精液之濕

性屬水,流動屬風,冷暖屬火,四大和合而身生,四大分散而身滅,其所謂為自己

者,果何在耶?夫真實的自己,無始、無終、無生、無滅、無往、無來,即般若波

羅密多之真實心,人人本有,非從外來,自己常常實在,自己常常不覺,正如貧子

身藏如意寶珠,而不自知,向人乞食,一旦經人道破,方始覺悟,即時取出作用,

即時便成大富,不幾笑曩日苦向外求之為多事乎!故能觀到自己常在便是菩薩,不

能觀到便是凡夫。本經即觀自在菩薩本自身所覺到修到者,向舍利子顯示而普益群

生也。觀自在菩薩,又名觀世音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即由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而達實相般若,功行甚深

之時也。

五蘊、又名五陰。蘊、積聚義,陰、覆蔽義。謂積聚身心,蔽覆本性也。一曰

色,質礙義,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眼、耳、鼻、舌、身之五根皆是;

並包括種種意義,無論顯色形色,凡宇宙萬有之物質現象均含在內——虛空亦在內

,故曰色蘊。二曰受,領受義,有眼、耳、鼻、舌、身、意之受,意根之受,識藏

之受。受有三:樂受、苦受、不樂不苦受也。三曰想,想相也,其範圍更為廣大。

四曰行,行為也,有遷流不息義。五曰識,了別義,眼、耳、鼻、舌、身、意六識

之外,更有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也。又簡單分為二法:色屬色法——物質,

受想行識屬心法——精神,故色心二法,統括世間之物質精神有為生滅等法無有剩

餘。

照見五蘊皆空者,觀自在菩薩當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其本心覺照周遍圓滿,

如日光照臨,無幽不燭,無闇不破,凡世間一切有為虛妄及生滅不實之法,無不當

下銷沈,悉歸空寂。但言空者,空其虛妄不實之相而已,一切法體,即如來藏真心

,無可空故。苦厄者,生死煩惱也。依五蘊虛妄,而有種種生死煩惱,今所依之五

蘊既空,則一切苦厄無不度脫。此觀自在菩薩自身證明之理,而結經人特表而出之

也。

以下對人顯示,故呼舍利子而告之。舍利子亦名舍利弗,為佛之大弟子。舍利

譯鶖,其目最利;母名舍利,子以母名,故曰舍利子。

色為五蘊之首,舉一以概其餘也。現前形色最難破除,如吾人平常執身體為我

,以明明有我之身體在也。然試為逐一觀察,其身體中之屬於地者為我耶?屬於水

、火、風者為我耶?全體為我耶?一部為我耶?腦質、神經、五臟、六腑為我耶?

如一一為我,則我亦多矣!若指人之形狀為我,其形狀由少而壯、而老、時時變遷

,亦不可名為我;以數十年相續不斷為我,則數十年前、或數十年後,何以無我?

況時間變化無常,有何自體?至此種種推求皆無可得,於是人將轉計曰:所謂我者

,非指身體我,能受苦受樂受暖受冷,是能受者方可為我;遂捨色蘊而計受蘊為我

。不知能受者,對於所受者而言,所受者忽苦、忽樂、忽有、忽無,虛妄無實,全

無自體,則能受之我豈得真實?況事物未受以前與既受之後,我何所在?再三推想

,又以能想相者為我,而想蘊之見起矣。但想因一人、或一事、或一物而起,未想

以前豈非斷滅?若因想一人、為一我,想一事、或一物,又各為一我,所想者多至

無盡,而我亦多至無盡耶?或人復計曰:想是虛妄,固不為我,今吾人之實在行為

,則不可不謂為我矣!而行蘊之說起,謂人作善作惡,其中有一種力量,此能作者

即我。不知所作善惡,亦有為虛妄之法,可見能作者定非真實之我。窮究到底,色

、受、想、行,概不與我相涉,人將以了知色、受、想、行、種種非我者決定為我

,此計識蘊為我也。但所了知者,毫無邊際,於所了知之中,既多方求我而不可得

,則能了知者,又何能獨自為我?此五蘊法無我,經言早已詔我矣。然宇宙萬物,

何一非五蘊而成?有情之有身心無論矣,即無情如草木土石,雖無受想行識,亦有

色存。若說五蘊皆空,將世界人物一無所有,烏乎可?不知言空者,非吾人眼前見

到之空,見到之空是與不空相對待,亦屬色法;所謂空者,謂空其假相之實有,雖

有假相,而實體常空也。必知此義,方可講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數句。

菩薩發本心之光明,照見五蘊皆空,並非言除去大地山河之外,別有一處名空

;凡宇宙萬有,無非和合連續對待之假相,真體顯時,相皆空寂;故曰色不異空。

然空並非斷滅,亦非頑空,即是性色真空,為色蘊之本體。本體上雖無青、黃、赤

、白、長、短、方、圓等等相,而此等假相,正依本體而立,為本體之顯現,故曰

空不異色。譬如水上波浪,波浪取其形狀而言,其全體不異於水;宇宙萬有,正心

上所起之波浪也。水體上原無種種波浪之相,若有此相,波浪滅則水應滅,今水體

不滅,可見波浪皆是空相也。世人於有相處執色,無色處執空,故先破其異見,既

知色空無異,更當進一步言色空是一非二,是絕對的,非相待的,故曰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猶之波浪即水,水即波浪;既知波浪即水,不必滅波浪以求水,水即波

浪,不致昧水以逐波浪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云: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

即空,空即是受。餘仿此。

諸法、分類甚多,即五蘊諸法。空、即五蘊皆空之空。相謂實相,即般若波羅

密多心。合言之,此諸法皆空之實相也。

吾人見有根身,見有世界,見有眾生,故有種種生滅,今五蘊皆空,故無生滅

之相。又五蘊生則空滅,空生則五蘊滅,今蘊空為一,空相不離諸法,諸法即是空

相,更無生滅之可言;如水波同體,何生何滅?真心本無垢淨,因有生滅等法為之

障蔽,為之染污,而垢生焉;如鏡體本來光明,為塵所蔽,不能顯現耳!今既明五

蘊本來無有,本無生滅之垢,故又曰不垢不淨。增減者,謂五蘊法有為增,五蘊法

無為減,真心生為增,真心滅為減;但五蘊本無,真心常住,并無有無生滅,又何

有增減,故終曰不增不減。此不生不滅,不但於般若波羅密多心見其如是,即現前

一切生滅諸法,觀其自性,即為不生不滅之真實心體,亦無生、滅、垢、淨、增、

減之可言。生滅等相既空,故能度脫一切苦厄也。

空相之中,全體即真,故無五蘊、六根、六塵、十八界等法。無、即空義。六

根者:眼、耳、鼻、舌、身、意也。眼能見,耳能聞,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觸,

此五根非指外現之浮根塵,乃能發生見聞覺知之功用,所謂淨色根也。意根能想過

去未來,即思想心,分別心,此心所依托之根,即意。前五屬色法,意屬受、想、

行、識之心法。五蘊既空,故六根亦空。六塵者:色、聲、香、味、觸、法也。色

、眼識所見者,顯色、形色等是。聲、耳識所聞者,一切音聲是,如流水聲為無意

義,說話聲為有意義。香、鼻識所嗅者,香、臭等是。味、舌識所嘗者,酸、甜、

苦、辛等是。觸、身識所覺者,冷、熱、滑、澀等是。法、意識所分別者,名極普

遍,凡意識所緣到之處,無論為有為無皆是。法有一分屬色,一分屬心,一分非心

非色,其餘五塵概屬色法。五蘊既空,故六塵亦空。十八界者:上之六根、六塵、

及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故曰眼界乃至意識界也。界者

、界限義,種類義,此十八種類各有界限,作用不同也。由上以推,根、塵、識三

,皆不外五蘊法,皆無自體,故一切皆空。

六根、六塵——統名十二處;加六識成十八界,為凡夫所有法與四聖相共者。

以下乃出世三乘之法。

此十二因緣,緣覺所修之法也。一曰無明,煩惱通稱,即惑。二曰行,善惡行

為,即業。此二指過去之因。三曰識,入胎最初之一念。四曰名色,胎中心色。五

曰六入,胎中六根。六曰觸,出胎時之觸境。七曰受,領受現前塵境。此五指現在

之果。八曰愛,貪愛。九曰取,取著。十曰有,由愛取之惑,生後有之業。此三指

現在之因。十一曰生。十二曰老死。此二指未來之果。凡人生死死生流轉不息。皆

由無明而起,故流轉門曰: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即經言無明乃至老

死也。若欲解脫生死,斷其根本,亦須先將無明滅盡,故還滅門曰:無明盡則行盡

,行盡則識盡,乃至生盡則老死盡;即經言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也。

十二因緣,乃推五蘊之至詳者。五蘊既空,故十二因緣亦空。或謂:解脫生死

正出世聖人之法,似無可空者。然依有生死可解脫者,亦屬凡夫心量,若菩薩行深

般若波羅密多時,本無生死,何有解脫?故一切無之。

此聲聞所修之法。苦、集、滅、道,曰四諦。諦、謂真理。苦諦,即人生真實

之苦。但苦是結果,其因為集,由貪瞋癡所造之殺盜淫業,集積最久,一旦潰發,

遂受無限之痛苦;正如一滴之水,積蓄沖決,終成江河也。吾人應知苦之結果,非

天所定,非人所與,由我自作。苦既由我自作,亦可由我自滅,是為滅諦。但業已

造成,滅之匪易,必有滅之之道——道有門徑方法等義——方可,從此道修行,是

為道諦。修道以滅苦,其極果則成阿羅漢。但苦、集之所依者,仍不外五蘊法,五

蘊既空,則苦、集無所依附,既無苦、集,又何有滅、道二諦耶?故曰無苦、集、

滅、道。

智有俗智、真智:明四諦之智,俗智也。明滅盡苦集而證無苦無集之境,真智

也。得者,得真實理而證無生無滅之涅槃也。今四諦既空,則無能明四諦之智,既

無能得之智,又何有所得之涅槃哉?故曰無智亦無得。

前空中二宇,貫至亦無得止。

以無所得故句,承上起下也。承上者,從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乃至無

智亦無得,皆無所得也。蓋行人若有所得,則有能得所得二相為之對待,是有二法

,不能成般若波羅密多心也;譬如眼本清淨,入一浮塵適成障蔽。起下者何?一有

所得,在圓明真心另添一物,正為修行之大障。以無所得故,菩提依般若波羅密多

而成佛道也。凡人所依者,皆虛妄相,由此而有虛妄相想,執有所得則不能得者多

矣!菩薩所依者,即是般若波羅密多,其心清淨圓融,故無罣礙。罣礙者,如見不

出色,聞不出聲,六根功用各別,不能圓通,如蠶在繭,總難自由!何也?以有所

得故也。凡事得一種,即有一種罣礙,如人賴衣食生活,為得衣食之故,必生出種

種營謀,即有種種罣礙,若不欲得此,則種種罣礙皆無由而生。又人在世間,有種

種危險,日在恐怖之中,此恐怖又因罣礙而起。如人依地而住,遇水則不能通行,

故行江海必用船舶,由此遂有種種恐怖。又種田人,以耕種為生,一遇水旱等災,

則恐怖無已;若無生計上之罣礙,則無恐怖矣。又兵荒病疫時代,不能安生樂業,

以人依社會故不得免此恐怖耳。執身體為我,則以身體之罣礙,而有或病、或老、

或死之恐怖,若不執為我體,則泰然自得,何憂何慮?為人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

心不驚,此日常淺近之事,皆足證明其理也。且此中之理更為廣大者,凡人以妄想

心取妄想法,因妄想之罣礙,其恐怖更自無窮,特人習焉不察而不自覺耳!遠離顛

倒夢想,如參禪念佛,心不散亂,夢境自無,人在夢中皆以夢境為實在,吾人在人

生之夢中亦然;當知吾人所有知識,無不從昏迷中來,自投胎以至出生,全為昏迷

時代,不儼然睡中不知不覺乎!始於昏迷者,必終於昏迷,而其間數十年,雖半知

半覺,亦不過以妄取妄,何嘗有覺悟明瞭之一日,究竟仍當終歸於不知不覺之中。

但行人如能常作如夢觀,不於眼前夢境而生執著,則貪瞋癡三毒漸次斷除,去覺悟

之時必不遠矣。吾人起心動念,皆起於昏迷,從昏迷而起者,無非夢境,夢境本是

虛妄,夢中認為實在,醒來方知顛倒,迷妄為真,迷無為有,迷虛為實,顛倒之甚

孰有逾於此者乎?人每以佛學為空,亦在夢中顛倒之列。人向來執為實在者皆是虛

妄,但此虛妄亦依明覺真心而起,減一分夢想,即增一分真覺,一層一層漸次修證

,所謂遠離顛倒夢想也。天、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皆有夢想,惟菩薩能生

覺悟,故得遠離;迨到覺悟圓滿,夢想全無,則法界虛空皆悉銷殞,所謂究竟涅槃

也。涅槃譯曰圓寂,吾人心體本具之功德,向為夢想所障蔽,遠離夢想,則功德無

不圓滿,妄念無不空寂,故曰:究竟圓滿,究竟寂滅。菩薩到究竟涅槃,即成佛道

;故繼之曰: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謂三世諸

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而成佛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曰無上正等正覺;正覺揀

別凡外,凡阿羅漢、辟支佛、皆有正覺,但非平等普遍正覺,祗自覺而不覺他;菩

薩自覺覺他,可謂正等正覺,然非究竟圓滿,還是有上;惟佛方能徹底覺悟,故名

無上正等正覺。

本經注重在無所得三字,有所得則一無所得,無所得則無所不得。妄想一空,

真心全露,故諸佛菩薩,悉由此道而成。但此事皆人人本分內事,非過去諸佛菩薩

所能獨得,特世人本身具足無量功德,不知反觀自性依教修證耳!

咒者,一種有力量之言語,能成為事實也。神者,謂有妙力,能令不能解脫者

而得解脫,不能成就者而得成就,故曰大神咒。大明者,照見五蘊皆空之智,非若

世人逐年閱歷所得之智可比;般若之智,能明無量世界所依之無量眾生,悉皆燭照

無遺。無上咒,以此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上之者。無等

等者,等於無等之義;無等者,無比也,即究竟涅槃,而佛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與究竟涅槃相等,故曰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謂真實能除一切

苦也。一切苦者:如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八苦

等。平常除苦之法亦多,如賑濟災荒,布施貧苦,祗能除一時一部分之苦,而不能

永久普遍使脫苦海,即不得稱為真實不虛。蓋一切苦源,皆起於顛倒夢想,得般若

波羅密多,能除迷啟悟,遠離夢想,故一切苦一除永除,究竟真實,究竟不虛。

咒,即所說之音聲能總持一切,表示一切,固不可譯,亦不必譯也。此中名字

言說,即般若波羅密多義。上所說者為顯,而咒為密。

顯說者,以一種道理表示於人,而咒則為法之真體,不容解說。

如醫生治病,開方與人者,顯也;不說明藥方,僅與丸藥令人照服者,密也。

咒之密義,包含世出世間善法無不圓滿,並具有極大神力。

人能常久持念,即依般若波羅密多而起無量不可思議功德。

是般若波羅密多,誠吾人真常之法身慧命,較之生命,尤關緊要。

(史一如記〔漢口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