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唐 宗密述
1卷
本卷篇目
No.1795[cf.No.842]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序
金紫光祿大夫守中書侍郎尚書門下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裴休撰
夫血氣之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所謂真淨明妙,虛徹靈通,卓然而獨存者也。是眾生之本源,故曰心地;是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寂靜常樂,故曰涅槃;不濁不漏,故曰清淨;
不妄不變,故曰真如;離過絕非,故曰佛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隱覆含攝,故曰如來藏;超越玄閟,故曰密嚴國;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故曰圓覺。其實皆一心也。背之則凡,順之則聖;
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迴息。親而求之,則止觀定慧;推而廣之,則六度萬行。引而為智,然後為正智;依而為因,然後為正因。其實皆一法也。終日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
具足圓覺,而住持圓覺者,如來也。離圓覺無六道,捨圓覺無三乘,非圓覺無如來,泯圓覺無真法,其實皆一道也。三世諸佛之所證,蓋證此也;如來為一大事出現,蓋為此也;三藏十二部一切脩多羅,蓋詮此也。
然如來垂教,指法有顯密,立義有廣略,乘時有先後,當機有深淺,非上根圓智,其孰能大通之?故如來於光明藏,與十二大士密說而顯演,潛通而廣被,以印定其法,為一切經之宗也。
圭峯禪師,得法於荷澤嫡孫南印上足道圓和尚。一日隨眾僧,齋于州民任灌家,居下位,以次受經。遇《圓覺了義》,卷未終軸,感悟流涕。歸以所悟告其師,師撫之曰:「汝當大弘圓頓之教,此經諸佛授汝耳。」
禪師既佩南宗密印,受《圓覺》懸記,於是閱大藏經律,通《唯識》、《起信》等論,然後頓轡於華嚴法界,宴坐於圓覺妙場,究一雨之所霑,窮五教之殊致,乃為之疏解。
凡大疏三卷、大鈔十三卷,略疏兩卷、小鈔六卷,道場脩證儀一十八卷,並行於世。其敘教也圓,其見法也徹,其釋義也端如析薪,其入觀也明若秉燭。其辭也極於理而已,不虛騁;其文也扶於教而已,不苟飾。
不以其所長病人,故無排斥之說;不以其未至蓋人,故無胸臆之論。蕩蕩然實十二部經之眼目,三十五祖之骨髓,生靈之大本,三世之達道。後世雖有作者,不能過矣。其四依之一乎?或淨土之親聞乎?
何盡其義味如此也!
或曰:「道無形,視者莫能覩。道無方,行者莫能至。況文字乎?在性之而已,豈區區數萬言而可詮之哉!」對曰:「噫!是不足以語道也。前不云乎: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者,圓覺也。
蓋圓覺能出一切法,一切法未嘗離圓覺。今夫經、律、論三藏之文,傳于中國者五千餘卷,其所詮者何也?戒、定、慧而已。修戒、定、慧而求者何也?圓覺而已。圓覺一法也,張萬行而求之者何?眾生之根器異也。
然則大藏皆圓覺之經,此疏乃大藏之疏也。羅五千軸之文,而以數卷之疏通之,豈不至簡哉!何言其繁也?及其斷言語之道,息思想之心,忘能所、滅影像,然後為得也,固不在詮表耳。」嗚呼!
生靈之所以往來者,六道也。鬼神沈幽愁之苦,鳥獸懷獝狘之悲,脩羅方瞋,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人而不為,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休常遊禪師之閫域,受禪師之顯訣,無以自効,輒直讚其法,而普告大眾耳,其他備乎本序云。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元亨利貞,乾之德也,始於一氣。常樂我淨,佛之德也,本乎一心。專一氣而致柔,修一心而成道。心也者,沖虛妙粹,炳煥靈明,無去無來,冥通三際,非中非外,洞徹十方。不滅不生,豈四山之可害?
離性離相,奚五色之能盲?處生死流,驪珠獨耀於滄海;踞涅槃岸,桂輪孤朗於碧天。大矣哉!萬法資始也。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
心寂而知,目之圓覺,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德用無邊,皆同一性。性起為相,境智歷然。相得性融,身心廓爾。方之海印,越彼太虛,恢恢焉、晃晃焉,逈出思議之表也。
我佛證此,愍物迷之,再嘆奇哉,三思大事。既全十力,能摧樹下魔軍;爰起四心,欲示宅中寶藏。然迷頭捨父,悟有易難,故仙苑覺場,教興頓漸。漸設五時之異,空有迭彰;頓無二諦之殊,幽靈絕待。
今此經者,頓之類歟!故如來入寂光土,凡聖一源,現受用身,主伴同會。曼殊大士創問本起之因,薄伽至尊首提究竟之果。照斯真體,滅彼夢形,知無我人,誰受輪轉?種種幻化生於覺心,幻盡覺圓,心通法遍。
心本是佛,由念起而漂沈;岸實不移,因舟行而鶩驟。頓除妄宰,空不生華;漸竭愛源,金無重鑛。理絕修證,智似階差,覺前前非,名後後位,況妄忘起滅,德等圓明者焉。然出厩良駒,已搖鞭影;
埋塵大寶,須設治方。故三觀澄明,真假俱入;諸輪綺互,單複圓脩。四相潛神,非覺違拒;四病出體,心華發明。復令長中下期,克念、攝念而加行;別遍互習,業障、惑障而消亡。
成就慧身,靜極覺遍,百千世界佛境現前。是以聞五種名,超剎寶施福;說半偈義,勝河沙小乘。實由無法不持,無機不被者也。
噫!巴歌和眾,似量騰於猿心;雪曲應稀,了義匿於龍藏。宗密𮫁專魯誥,冠討竺墳,俱溺筌罤,唯味糠粕;幸於涪上,針芥相投,禪遇南宗,教逢斯典。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
頃以道非常道,諸行無常;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然佛稱種智,修假多聞,故復行詣百城,坐探群籍。講雖濫泰,學且師安。叨沐猶吾之納,謬當真子之印。再逢親友,彌感佛恩。久慨孤貧,將陳法施。
採集般若,綸貫華嚴,提挈毘尼,發明唯識。然醫方萬品,宜選對治;海寶千般,先求如意。觀夫文富義博,誠讓雜華;指體投機,無偕圓覺。故參詳諸論,反復百家,以利其器,方為疏解。
冥心聖旨,極思研精,義備性、相,禪兼頓、漸,勒成三卷,以傳強學。然上、中、下品,根欲性殊。今將法彼曲成,從其易簡,更搜精要,直註本經,庶即事即心,日益日損者矣。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將解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權實對辯、四分齊幽深、五所被機宜、六能詮體性、七宗趣通別、八修證階差、九通釋名題、十別解文義。初有通別,通謂酬因酬請顯理度生,一代教興皆由是矣。
若原佛本意,則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別者,有十所為故說此經。
一、顯示因行有本故。
圓照淨覺,了無明空,發清淨心,方修萬行。
二、泯絕果相成圓故。
本無菩提涅槃,唯是清淨覺性,故無始終增減,方為究竟之果。
三、決擇悟理應修故。
普賢問意云:覺性本圓,一切如幻。幻空無體,誰曰修行?如其不修,何因證覺?佛說因起幻智以除諸幻,幻盡智泯覺心圓明。然今唯說空幻者,溺在無修。
修習之徒縛於有得,良由悟修之意似反而符,故最難明,理須決擇。
四、窮盡甚深疑念故。
菩薩難意云:眾生本佛;今既無明,十方如來後應煩惱。佛答意云:即此分別便是無明,故見圓覺亦同流轉,如雲駛月運等。但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如翳差華亡等。
眾生即佛,人罕能知,知而寡信,信而鮮解,解亦難臻此境。今經決了,實謂窮源,苟能精通,群疑自釋。
五、除斷輪迴根本故。
發業成種,無明為根,潤業受生,貪愛為本。若不識其相,賊即能為;若不達其空,永不可斷。故答文殊、彌勒究了,盡其根源。
六、搜索菩提隱障故。
謂我人眾生壽命雖名同諸教,而行相深密,從麁至細展轉難除,故淨業一章重重搜索。
七、少文能攝多門故。
文唯二十八紙,義具頓漸空有,悟修性相。
八、一法
一一文中無不標依圓覺、結入圓覺。巧被三根故。
普眼觀門被上根,三觀諸輪被中根,道場加行被下根。
九、令修稱性深禪故。
三觀皆以悟淨圓覺為本。
十、勸事離相明師故。
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無軌可則、無迹可依,必須離相明師觸向曉喻,故令親近、盡命亡軀等。
二藏乘分攝者,謂三藏之中修多羅攝,二藏之中菩薩藏攝,諸乘之中一乘所攝。十二分中:一契經、二應頌、三授記、四諷頌、五因緣、六自說、七本事、八本生、九方廣、十未曾有、十一譬喻、十二論義。
契經、方廣二分所攝。
三權實對辨者,然西域此方古今諸德立宗判教離合有殊,或一味不分、或開宗料簡。今將略敘,且啟二門:初則不分、後明分教。不分之意其有五焉:一、理本一味,殊途同歸故;二、一音普應,一雨普滋故;
三、原佛本意,為一事故;四、隨一一文,眾解不同故;五、多種說法,成枝流故,故不可分。即後魏流支、姚秦羅什立一音教,是此意也。其分教者,有其八意:
初五翻前、後三別說。
一、理雖一味,詮有淺深故。二、佛雖一音,教隨機異故。三、本意未申,隨他意語故。四、言有通別,就顯說故。五、由辨權實,不住枝流故。六、王之密語,語同事別故。七、不識佛意,以深為淺失於大利;
以淺為深,虛其功故。八、諸佛菩薩亦自分故。以斯等意,開則得多失少、合則得少失多,但能虛己求宗分,亦何乖大旨,故今分之。然就分教,又諸德不同。
今依賢首大師,統收為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一乘頓教、五圓教。初者以隨機故、隨他語故,說諸法數一向差別,以其簡邪正、辯凡聖、分欣厭、明因果。
然其所說法數有七十五,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無性俱不成佛故。
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廣說法相,削繁錄數猶有一百,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決擇分明,故少諍論。
三終教者,亦名實教,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故無諍論。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總名為漸。
然大乘教總有三宗,謂法相、破相,二皆漸教之始,即戒賢、智光二論師,各依一經立三時教,互相破斥。而傳習者,皆認法性之經,成立自宗之義。
法性。
通於頓漸,漸即終教,終於始故。頓如後說。
今將法性對二宗料簡,即為二門:一對法相、二對破相。初中性相二宗有多差別,今隨類束略敘十條:
一、三乘
性五故也。初小、次一不了,後具三乘為了。《深密》云云。
一乘。
生一故也。初小、次二不了,後唯一乘為了。《法華》等云云。
二、五性
《楞伽》等中皆說五種性故。
一性。
《法華》、《楞伽》、《涅槃》皆唯一性,趣寂聲聞餘國佛度故、菩薩與記當作佛故、闡提有佛性故、《攝論》立法一居三後故、《法華》破三多嫉怨故。
三、唯心妄
八識從惑業生。
真。
八識通如來藏。
四、真如凝然
八識生滅,故非隨緣。
隨緣。
八識依藏性故,但是真如隨緣成立。
五、三性空有離
遍計空,依圓有。
即。
無性即圓。
六、生佛不增不減。
定性無性,決不成佛故。生界不減、一理齊平故,無增無減。
七、二諦空有離
真俗條然。
即。
第一義空該通真妄。
八、四相前後
滅表後無。
同時。
體性即滅。
九、能所斷證離
根後緣境斷惑,以有為智證無為理。
即。
惑即菩提,見即真如。
十、佛身有為
四智依生滅識種故,報身有為。
無為。
智依如來藏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墮諸數,況報體耶?
若知二教權實,二宗亦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二等。二、對破相者,略有五別:
一無性
以諸法無性為真如。
本性。
以常住真心為真如。
二、真智
能了無性者。
真知。
一心真實本自能知,通於理智、徹於染淨,如《華嚴.問明品》說。
三、二諦
色等俗也,空即真也。
三諦
加第一義諦,謂一真心性,非空非色、能空能色,如鏡之明。
四、三性空有。
空宗,有謂依計、空謂圓成。性宗,即遍計情有理無,依他相有性無,圓成情無理有、相無性有。
五、佛德空
雖說佛身五求不得,得則虛妄、無得乃真,離一切相,名佛功德。
有。
諸佛皆具常樂我淨真實功德,身智通光一一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機緣。
略辨此五,餘可例知。然得意者亦不相違,謂一切法既皆是真心緣起,緣起無性還即真心。始不異本、知外無智,餘諦性等例之可明。然此門與前後別,但教有始終漸頓之殊,法非深淺之異。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
《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
總不說法性,唯辯真性。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我都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
泯之迹絕,方顯真性故。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即《華嚴經》也。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如帝網珠重重無盡。
已知五教貫於群詮,未審此經與彼何攝?今顯此義,分作三門:一、彼全攝此,此分攝彼,謂圓教也;二、此分攝彼,彼不攝此,謂初、二也;三、彼此克體全相攝屬,即終頓也。
權實對辨訖。
四、分齊幽深者,約《起信論》明諸染法本末五重,以顯諸宗所詮分齊深淺。論中初唯一心為本源。二、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謂心性不生不滅;二者心生滅門,謂依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黎耶識。
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覺義〔始本〕,謂心體離念等;二、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起等。四、依後義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
五、依最後生六麁:一、智相;
依境分別也,即法執俱生。
二、相續相;
依智起念不斷,即法執分別。
三、執取相;
心起著故,即我執俱生。
四、計名字相;
我見分別,上四皆惑。
五、起業相〔業也〕;六、業繫苦相〔報也〕。
言諸宗所詮分齊者,謂人天乘唯齊業報,小乘唯後四麁,法相極於三細,終頓通詮本末方窮初一心源。初一心源,即此經圓覺妙心也,經標圓覺為宗本故、說染淨法皆從覺心所現起故。
第一重。
文殊章末即真如門。經名如來藏差別,即生滅門。
第二重。
普眼一章即始本覺。徵釋無明即是不覺。
第三重。
淨業一章即三細二麁。
第四重。
彌勒章初輪迴因果,即後四麁。
第五重。
是知圓覺極盡五重、標云幽深、良在斯矣。
五、所被機宜者,略有二種:初料簡、後普收。初謂樂著名相以文為解者、繫滯行位高推聖境者、情尚於空觸言賓無者、自恃天真輕厭進習者、固執先聞擔麻棄金者,如上皆非其器,反上即皆是器。
後普收者,一切眾生皆本有佛性,但得聞之無不獲益,謂宿機深者悟入、淺者信解。都無宿種者,亦皆熏成圓頓種性。如《華嚴經》食金剛喻。
六、能詮體性者,略作四門:
一、隨相門。復有二種:一、聲名句文體,體用假實相資故。故《十地經》有空中風〔喻聲〕畫〔名等〕之喻。二、通攝所詮體。若不詮義,文非教故。
二、唯識門。前二不離識故,然有本、影之異。
三、歸性門。此識無體,唯是真如故。
四、無礙門。心境、理事交徹相攝故,以一心法有二門故。
七、宗當部所崇。
趣。
宗之所歸。
通別者,通論佛教因緣為宗,
於中有小乘、空宗、法相、法性、圓融等異,今即法性。
別明此經,又有總別:總以心〔寂也〕境〔空也〕空
遍計如蛇鬼等,下云「非作故無」等。
寂,
依他如影像等,下云「四大不動」等。
覺性圓滿,
由空寂故,圓滿成實。
凡聖平等為宗。
下云「覺圓明故乃至根塵遍法界」等。
令修行者忘情,
由悟宗故,即下縛脫。
八不等佛,
由情忘故。
觀行速成為趣。又以前趣為宗,令惑業消滅永絕輪迴、起大神用安樂自在為趣。別者有五對:一教義對,教說為宗、義意為趣。二理事對,舉事為宗、顯理為趣。三境行對,理境為宗、觀行為趣。
四行寂對,觀行為宗、絕觀為趣。五寂用對,絕觀心寂為宗、起大神用為趣。此五亦是從前起後漸漸相由矣。
八、修證階差者,謂若但約教文唯生義解,忘詮修證復有其門,故以心傳心歷代不絕。自佛屬迦葉展轉于今,燈燈相承明明無盡。然所傳法不出定慧、悟修、頓漸。
無定無慧是狂是愚,偏修一門無明邪見,此二雙運成兩足尊,故天台修行宗於止觀。
其頓漸悟修者,頓悟,
日出孩生。
漸修,
霜消孩長。
為解悟漸修頓悟、
伐木入都。
頓修漸悟、
磨鏡學射。
漸修漸悟、
如登九層臺。足履漸高,所鑑漸遠。
並為證悟。若頓悟頓修,
斬染綟絲。
則通三義,謂先悟
廓然頓了。
後修。
不著不證,曠然合道。
為解悟先修〔服藥〕後悟〔病除〕,為證悟修
無心忘照。
悟
任運寂知。
一時即通解證。若云本具一切佛德為悟,
如飲大海。
一念萬行為修,
得百川味。
亦通解證。此《圓覺經》備前諸說。為文殊一章,是頓解悟。普眼觀成,是頓證悟。三觀諸輪,是漸證悟。又三觀一一首標悟淨圓覺,次明行相,後顯功成。初中為對是頓悟漸修,中後為對是漸修頓悟。
此等頓漸皆語用心,不同前門但是判教。苟得其意皆成定慧,如其失旨妄想無記,冀諸學者審而修之。其第九第十兩門,便隨本文注解,故不牒其科段。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上五字所詮,謂圓覺是法,大方廣是義,故文中標結指陳,一一只言圓覺,不言大等。下六字屬能詮,謂經是教法。修多羅了義,歎教勝能。
經有五名,首題唯二,良以宗本體用是法義之宏綱、詮旨功能是言象之皎鏡,事周義盡,須建五名,簡要標題,且存兩號。大等三字是體、相、用,各有二義:
大者當體得名,常遍為義。當體者,不同法相宗揀小之大,大外有小可揀,猶是分限,豈為至大?今以圓覺體無邊涯,絕諸分量,強名大也。常遍者,常則竪通三世,遍則橫該十方。
竪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故《涅槃經》云:「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橫者,十方窮之無有涯畔。《涅槃》又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虛空。」
方者,就法得名,軌持為義,軌生物解,任持自性。持自性者,一切眾生皆有本覺,雖流浪六道受種種身,而此覺性不曾失滅。生解者,眾生悟入知見,雖因善友開示,然其智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穀等牙。
牙從種生,不從水土。故文云:「圓覺流出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
廣者,從用得名,廣多、廣博為義。廣多者,此圓覺性本有過塵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廣博者,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際,無有分限。
故文云:「覺性遍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圓覺者,直指法體。若不克體標指,則不知向來說何法大、說何法廣?圓者,滿足周備,此外更無一法。覺者,虛明靈照,無諸分別念想。
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釋曰:此是釋如來藏心生滅門中本覺之文也。故知此覺,非離凡局聖、非離境局心。
心境、凡聖本空,唯是靈覺,故言圓也。下文說:「涅槃昨夢、世界空華,眾生本成佛道。」又云:「一切覺故。」又云:「幻滅覺圓滿。」
或唯覺之一字是法,餘四皆義。意言:此覺有廣大義、有方圓義,謂體大而用廣,理方而義圓。方是正直不偏不邪,圓是滿足無虧無缺。亦可大方是體、廣圓是用,謂體大而方正不偏,用廣而圓滿無缺。
故復以方連大,以圓連廣。
又上三字是別,圓字是總。意明此覺具足三大之德,故名圓也。是則總別之德具彰,法義之門雙指,故名大方廣圓覺。
後能詮,「修多羅」三字總指諸經。「了義」二字歎此一部是諸經決了之義也。故下文云:「是十二部經清淨眼目。」經之一字正是此典。
修多羅者,此云契經,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
了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非覆相密意含隱之譚。然諸經中何者了義?何者不了?清涼大師答順宗皇帝所問諸經了義云:「佛一代教,若約本為一事,則八萬度門莫非了義。
若圓器受法,無法不圓,得之由人,亦皆為了義。」此二不足簡別,今約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則有了不了,故《淨名》、《涅槃》、《寶積》等經皆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不了義經謂小乘教,了義經者謂大乘教。大乘復有了、不了,謂有大乘雖六度、悲智兼修,而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
若有會歸一極,以玄鑪陶於群像、智海總乎萬流,無二無三、無不成佛,中道理觀不共二乘,方為了義。又《大寶積經》云:「舍利弗!何等經中名為了義?何等經中名不了義?舍利弗!若諸經中宣說世俗,名不了義;
宣說勝義,名為了義。宣說作業煩惱,名不了義;宣說煩惱業盡,名為了義。宣說厭離生死、趣求涅槃,名不了義;宣說生死、涅槃無二無別,名為了義。宣說種種文句差別,名不了義;
宣說甚深難見難覺,名為了義。」釋曰:據上說,了義行相皆與圓覺相當,佛自料簡,固應無惑。
經者契經,亦如上釋。逐便從簡,又略契字。
問:「修多羅與經,但唐梵之文異。今雙置題目,豈非繁重?」答:「上則總指諸部,此則唯目當經,對總歎別,故非重也。亦如《大方等修多羅王經》,豈不亦『修多羅王』四字是總,指諸部以歎其經耶?」
「罽賓沙門佛陀多羅譯」
《開元釋教目錄》云:「沙門佛陀多羅,唐言覺救,北印度罽賓人也。於東都白馬寺譯《圓覺經》一部,不載年月。」《續古今譯經圖紀》及《貞元目錄》亦同。
北都藏海寺道詮法師疏又云:「羯濕彌羅三藏法師佛陀多羅,以長壽二年龍集癸巳,持於梵本方至神都,於白馬寺傳譯兩卷,總二十八紙。其度語、筆授、證義、潤文諸德,具如別錄。」
此下正釋經文。總分三分:謂序、正、流通。
序中證信便是發起,謂佛入大光明藏,與一切佛同住眾生清淨覺地,現諸淨土。菩薩主伴皆入三昧,同一佛境,以表因果無異、凡聖同源,顯發此經旨趣如是。
然證信序諸經皆同,是阿難請問,佛令置之,亦為斷疑息諍及異邪故。然雖具六成就,今隨文便,均於廣略。總分為三:一信聞時主、二說處依真、三同體法眾。
今初信聞時主。
如是
且兼「我聞」合釋,即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佛地論》云:「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
釋曰:以《佛地經》在淨土說故,論釋結集者云是菩薩。又《纂靈記》云:「摩訶衍藏,是文殊師利與阿難海,於鐵圍山間結集故。」離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又真不違俗名如,俗順於真為是。
又如者當理之言,是者無非之稱。又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若唯就當經說者,凡聖因果不異圓覺名如,唯此因果方離過非為是。
我聞:
聞成就也。我即文殊及阿難海。五蘊假者,云何稱我?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分賓主、四法身真我。今是後二,故無過也。
聞謂耳根發識,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說。若無相宗,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爾。
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真俗無礙之法門也。
一時,
時成就也。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言一時。一時者,簡異餘時。時者,隨世假立。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但云一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岸」等。
又諸方時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時。若約當宗,即說聽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本,始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婆伽婆
主成就也。《涅槃》云:「能破煩惱名娑伽婆。」即當斷德,以顯法身淨土說經,法、報不分,非應化矣。故《佛地經》云:「是薄伽梵最淨淨覺,極於法界,盡於虛空,窮未來際。」
若約諸經多是佛字,翻云覺者,謂心體離念,覺了真妄性相故。覺具三義,謂自覺、覺他、覺滿。
若約《佛地論》則具十義,謂具二智、離二障,於一切性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
若依《華嚴》則說十佛,謂成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本性佛、隨樂佛。若出其體即圓覺也,如題中釋。
二、說處依真者,處成就也,謂佛入法性源,現無邊無礙剎土,亦不定分自他受用,故曰依真。
然諸大乘經在淨土中說者,今略舉十以為其例,謂《深密經》、《法集經》、《稱讚大乘經》、《密嚴經》、《心印經》、《興顯經》、《大毘盧經》、《入印法門經》、《虛空藏經》、《佛地經》云:「如是我聞。
一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放大光明普照無邊世界,周圓無際,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彼論釋云:「此土受用土攝,說此經佛是受用身,此淨土量無邊際故若爾,此地上菩薩所應見聞,何故於此化土中結集流布?」
論自答云:「佛為地上諸菩薩說,令傳法者結集流通。」又云:「說此經時,地前大眾見變化身居此穢土為其說法,地上大眾見受用身居佛淨土為其說法。所聞雖同,所見各別。
而傳法者為令眾生聞勝希願,證佛功德,故就勝者所見結集,言婆伽梵住最勝等。」
文中二:初攝相歸真、後稱真現土。初中三:一標入智用之源、二明與凡聖同體、三總彰稱體圓遍。今初、標入智用之源。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
藏即寶性法界藏,起信心真如,是諸佛、眾生之本源,神通光明之性體。塵沙德用並蘊其中,百千通光皆從斯起,故云藏也,亦名法性土,亦名常寂光土。息諸分別,智與理冥,名為入矣。然諸佛有常光、放光。
若約常光,光即是藏,謂心性本明,迷之似闇。妄想既盡,顯煥無涯。故論云:「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若約所放光及所起通,即神通光明之藏。
三昧正受。
唐梵雙彰也,安住藏中不受諸受,名為正受。又三昧,此云正思,謂在定時於所緣境審正思察故。
二、明與凡聖同體者,既入其源,即同其體。故論云:「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華嚴》亦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文中二:初、明聖同。
一切
十方三世。
如來
本覺名如、始覺名來,始、本不二名曰如來。是則眾生有本無始,是如不來。
光嚴
重重交光,照曜炳著。
住
安住,永絕攀緣。
持,
任持不失不壞。後明凡同。
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迷真起妄,妄見眾生。妄體元空,全是本覺。心地妄不能染,故云清淨。故論云:「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然聖證此境,直曰住持。凡不知同,但指覺地。」
三、總彰稱體圓遍。
身心寂滅,平等本際,
凡聖身心取相似異,相皆虛妄,當體寂滅。寂滅故平等,皆同一際,即圓覺本際。
圓滿十方,
既與覺體無異,故隨體圓滿,周遍法界。
不二隨順。
隨順不二也,西域語倒,譯者迴文不盡故也。生死、涅槃為二,凡夫順生死,二乘趣涅槃,今皆不住,故云隨順。又依報則淨、穢不二,正報則生、佛不二,克體則身、心不二,通該則自、他不二,與此相應是隨順矣。
二、稱真現土。
於不二境,
佛無現土之念,如明鏡無心。
現諸淨土。
無念而應緣,如明鏡無心而現像。故肇公云:「淨土、穢土益,隨眾生之所宜,淨者示之以寶玉,穢者示之以瓦礫。美惡自彼,於我無定,無定之土乃名淨土。」隨類普應,故云諸也。
然土雖多種,不出其三:一法性、二受用、三變化。若開受用自他即成四土,統唯二種,謂淨及穢、或性及相。然此二種,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平;有質不成,搜原則冥;無質不成,緣起萬形故。
形奪圓融,無有障礙。前凡聖一體者,從自受用入法性土。此應諸菩薩,即從法性現他受用。故次云:「與大菩薩乃至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三、同體法眾。文三:
一總標。
與〔并及〕大
登地已上。
菩
菩提,此云覺,即所求佛果。
薩
薩埵,此云有情,即所化眾生。又此人有了悟之,覺餘緣慮之情。又此是求菩提之有情也。
摩訶薩
摩訶大也,謂此有情信大法、解大義、發大心、趣大果、修大行、證大道故,故《華嚴》中地前云摩訶薩,然今例者唯是地上。
十萬人〔標數〕俱。
一時一處。
二、別列。
其名曰:
夫聖人無名,為物立稱多依行德,隨宜別標,標立千差,皆有所表。今各以所論法義對釋其名,文理昭然,非強穿鑿。
文殊師利菩薩、
此云妙首,亦云妙吉祥,表信解之智故。亦云妙德,表證智故。文中說本起因地,究真妄以成正解。成就信根,故請問人當此菩薩。
普賢菩薩、
略有三釋:一約自體,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二約諸位,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三約當位,德無不周曰普,調柔善順曰賢。表於理行。今此門中依圓覺妙心,徵幻法而明正行,故當其問。
行解不二即是毘盧遮那,是為三聖,故次文殊。
普眼菩薩、
由此法門令觀身心無體,根識塵境、世及出世、自身他身一切清淨,遍滿法界、普同諸佛。觀行成就,頓見如此境界,是真普眼也。此含悲、智,謂普見諸法清淨,是大智普眼;普見眾生成佛,是大悲普眼。
金剛藏菩薩、
從喻為名。金剛堅而復利,堅則無物可壞,利則能壞一切。此菩薩智亦爾,煩惱不能侵,外魔不能動,堅也;能破諸障,斷人疑惑,利也。故起三重甚深之難,以消末世之疑。疑心既無,即具無盡功德,故復云藏。
彌勒菩薩、
此云慈氏,慈是其姓氏也。名阿逸多,此云無勝,勝德過人故。今以姓而呼,但云彌勒。由此門深究愛根,蕩除細惑,所以五代修證皆屬輪迴。彌勒是等覺菩薩,一生補處,表除微細惑習,即得正覺圓明。
清淨慧菩薩、
表在此門修證地位因果相中,而智慧不住不著,虛心忘相,不為行位差別之相所染。
威德自在菩薩、
三觀成就,功用猛利,邪魔不能嬈,妄惑不侵故。
辯音菩薩、
佛以一音逗於萬類,雖此門統明三觀,而隨機單複不同,故二十五輪各皆證入。此菩薩善能辯別隨類圓音,故當其問。
淨諸業障菩薩、
一切業障盡依四相而生,此門問答,除之諸業,自然清淨。
普覺菩薩
從前諸過已離,四相又除,然於用意行心仍餘,作.止.任.滅之病覺猶未普。至此決擇四病,覺性無瑕普覺諸病,故當此矣。若具指者,普覺本末、普覺麁細、普覺淺深。
圓覺菩薩、
然此正宗中諸菩薩等與佛問答,發揚本意,欲顯圓覺,但緣節節過患未盡,義意未圓、收機未普,故表法菩薩未標圓覺之名。
今有三意得名圓覺:一前雖病盡理圓,仍恐下根難入,此又曲開方便三期道場,即上、中、下機普歸圓覺;二由前節級行解已圓,至此名為證極,證極之境更無別體,唯是圓覺;
三最初標指圓覺為陀羅尼門者,從本起末,今顯義已周,還至圓覺者,攝末歸本,表此三意,故當此門。
賢善首菩薩
調柔善順曰賢,賢之與善義意無別。賢則亞聖,善則順理,首是頭首。欲使萬善齊興,俱順真理,成正因位,亞次聖果者,必藉經教流通。經教流通是賢善之首故,流通分中當此菩薩。
等
等有二意:一等所列、二等所餘。
而為上首。
為十萬之標領也。
三、總歎。
與諸眷屬
稱性之眾必具主伴,如《華嚴》說。此約自他融攝;若但約自心,即智度為母等。
皆入三昧,
由入定故得住佛境。
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當爾之時凡聖體同,因果一相故。言法會者,法性之會無我無人。
自下正宗分中十一重問答,束之為二:初一問答,令信解真正,成本起因;後十問答,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
初者,頓悟本有圓覺妙心,本無無明生死,方名真證信解,不認妄念、不執異見故也。成本起因者,最初發起之因。然頓教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覺性、次發菩提心、後修菩薩行。謂若不了自心,何知正道?
故多劫修行非真菩薩。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已發,方問行門。論中亦先問示二覺、次令發三心、後方修五行。今本起因即初二也,至文當示。文中四:一申請、二讚許、三佇聽、四正說。此四段下十皆同。
初中三:初進問威儀、次正陳辭句、後三展虔誠。下十初段皆有此三。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
指住之辭。
文殊師利菩薩
名義已如上釋,次下皆諮求法要恭敬之儀。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
與一切凡聖同住平等法會,從法空之體起悲濟之用。
頂禮佛足,
以己最尊之頂,禮佛最卑之足,敬之至也。敬是意業,意業無狀,故以身、口表之。經標白言及下歎大悲,即口業矣。
右繞
隨順義也,表順覺性。
三匝,
顯佛一體三寶、三身、三德,表自願滅三道等。諸有三數,表義例知。
長跪
安危不易。
叉手
信解合體,心境交參。
而白佛言:
上皆經家綴緝。次下即菩薩正陳辭句。文三:一、問本起之心。
大悲
諮求法要本為眾生,故偏舉大悲之德。《六波羅蜜經》云:「云何大悲能除重擔?示勝義故,成就有情住法性故。」
世尊!
第十號也,具上九號,為世所尊。
願為此會
平等法會。
諸來法眾,
皆稱法性故。
說於
指下所請宣說之法。
如來本起
佛昔根本所起最初之法。
清淨
圓照本體,元無煩惱。
因地
因行所依之心地也。上文云:「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法行。
稱真法之行。《大集經》說:「若有比丘讀誦如來十二部經,樂為四眾敷揚,廣說思惟其義,是名樂讀乃至是名思惟,不名法行。若有比丘能觀身心乃至境界都息,永離煩惱,其心寂靜,我則說之名為法行。」
然菩薩所請說者,意云:夫求果者必觀於因,因若非真,果還是妄。如造真金佛像,先須辯得真金,成像之時體無增減。故請說本起因地,為萬行所依也。
下文佛答:「照圓淨覺,本無無明」等,為因體也,即前第一重了悟覺性。
二、問發心離病。
及說
及有二義:一簡前義,顯是二問;二合集義,非但請說因地,亦及請說發心。
菩薩於大乘中
大乘之體是本、始覺,今請於覺悟心中說發心。
發清淨心,
即前第二發菩提心也。直心正念真如故清淨矣,故偈中直云菩提心也。《華嚴》云:「忘失菩提心而修諸善根,魔所攝持。」既為所攝,即過患眾多,故請發心因緣,令得永離。
且中間忘失善根,猶彼攝持,況都未發心諸行,豈離彼業?
遠離諸病。
一發之後永無忘失,無忘失故魔惑不嬈。下佛答:「有無俱離,覺照亦泯,能所絕等即離諸病。此乃不發一切心,名真發清淨心也。」
三、明遠被當來。
能使未來末世眾生
佛滅度後,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萬年。末法即為末世,去聖遙遠,深可懸憂,故顯益中偏垂結指。又初標此會,後結當來,影略而言,現未俱益。
《金剛三昧經》中,解脫菩薩亦為末劫五濁眾生,請宣一味決定真實,令等同解脫。
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謂末法中正解難得,其有或恣心五欲、或宗習異道、或執滯二乘者,置之言外。縱有發意唯求大乘,若不聞此法門,亦墮邪見,離本心外別有所求,見妄、見真並為邪見。
後三展虔誠。
作是語已,
正語而禮,非儀也。
五體
四支及頭。
投地。
不唯拜手而已。
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若唯一度,未展虔誠;若過於三,禮煩則亂。故三周終始,顯示真心。佛雖已知,垂範應爾。
二、讚許。
爾時,
文殊禮畢之時。
世尊告文殊師利菩薩言:
先讚後許。
「善哉!善哉!」
《智論》釋云:「再言之者,善之至也。」大乘了義理合宣揚,針芥未投且默斯要。既當嘉會,根熟咸臻,將演妙門,必資發問。今之所請,實謂起予,利樂寔多,再言歎善。
「善〔順理〕男子〔剛斷〕!汝等」
等諸菩薩。雖一人之言,言,眾人之意也。
「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求大乘者,」
此下乃至不墮邪見,牒所問辭,正述善之所以。
「得正」
非住於法。
「住」
安心覺海,永息攀緣。
「持,」
任持萬行,無漏無失。
「不墮邪見,」
釋成正字。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許也,誡令審諦,勿雜餘緣,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三、佇聽。
時,
佛讚許時。
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既蒙許說,願樂欲聞。潔己虛心、收視反聽而寂默也。讚許佇聽之文,下十一段皆同。此釋四正說,下十段文皆有其二:初長行、後偈諷。今初分四:一標示真宗、二推窮妄宰、三釋成因地、四結牒問辭。
一中又二:初明本有覺心、後明悟則成佛。初中又二:一、示本體。
「善男子!無上法王」
佛也,於法自在更無有上。然雖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圓覺,且塵經未出,寶藏猶薶,既不自知,宛受貧苦。唯佛全得其用故,但標大覺有之。
「有大」
當體無邊。
「陀羅尼」
此云總持,謂圓覺體中有塵沙德用,從本已來持之不失故。然總持有三,謂多字、一字、無字,今即無字也。
故《大寶積經.陀羅尼品》云:「如來之智攝諸善巧,所有宣說無不清淨,無有少法所得,皆歸於空,乃至此是諸菩薩等入陀羅尼門。」若據《智論》,即云「陀隣尼」,梵音小異。
爾論自翻為能持,亦云能遮,謂種種善法持令不失,惡不善心遮令不生。既言持善遮惡,即是萬行之本,故此標之矣。
「門,」
出入義也。出者,一切染淨諸法皆從中出故,次文云「流出一切」等,下說「生幻化無明」等。入者,若了悟圓覺體用,則百千萬法悉皆悟入,故下文云:「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遍滿」等。
是知欲了萬法,須從圓覺中入。又從本起末為出,攝末歸本為入。又迷之則出,悟之則入。有出入義,故名為門。此中門者是根本義,不同世法門淺室深,故《寶積經》連前次云:「由是門故,出生廣大差別覺慧。」
此則無門之門,門清淨故。形相門者,則為非門。所言門者,猶如虛空,一切諸法依於虛空而有生滅。又荷澤云:「知之一字眾妙之門。」皆說根本矣。
「名為圓覺,」
上但述義相,今則正指法體也。已如題中所釋。
二、彰德用。
「流出」
非別有法從中流出於外,但依覺性顯示諸門功德無有窮盡、應用無有疲厭,名為流出。故論云:「若心有動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爾。
「一切〔總標〕清淨」
簡諸有漏,有漏之法皆真理故,性本無故。
「真如、」
圓覺自性本無偽妄變異,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又真者體非偽妄,如者性無改異。偽是詐偽,鍮如真金;妄是虛妄,影如本質。
異就橫說,多物同時而各殊;改約竪論,一體先後而變易。今皆離此故曰真如,謂此實體於未來常如過去,於色中常如受中,真實相如,非為妄似。
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至竟無變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真如用者,諸佛因地攝化眾生,不取相者,以如實知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菩提、」
此翻云覺,義見題中。始本不二,無法不知,本無無明,故云覺也。二三四智及發心、伏心、明心,出到無上五種菩提,皆此攝也。因圓果滿無不由之,業用無邊不可具載。
「涅槃,」
此方正名寂滅,取其義類乃有多名,總以義翻,稱為圓寂,謂覺性既圓,無法不寂。本無生死,具足三德,翻三雜染等。故二三四種亦皆此攝,故彼經云:「能建大義。」
又《華嚴》云:「不為菩薩示現涅槃,欲令常見佛圓滿故,但為令眾生生欣樂戀慕故,現出現沒。佛日常現淨心器中,心濁器破則不得見。」
「及」
簡因果義別也。又非但流出理果亦及因也。
「波羅」
此云彼岸。
「密,」
具云蜜多,此翻云到。若迴文順此方俗,應云到彼岸也。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然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為此岸。若悟生死本來空寂,名到彼岸。
且約對翻六蔽,略有六種:謂性無慳貪、毀禁、瞋恚、懈怠、動亂、愚癡,順本性故,修行施、戒、忍、進、定、慧,既稱性而修,即皆到彼岸。
《菩提資糧論》中慧為初者,由慧成五,五助慧故,故彼論云:「既為菩薩母,亦為諸佛母。般若波羅蜜,是覺初資糧。施戒忍進定,及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
《起信》攝為五者,止觀相由定慧相即故。《唯識》開為十者,助治十障,證十真如故。若總翻諸染即八萬四千,義如下釋。
「教授菩薩。」
顯上所流真如等法之業用也。菩薩是所教,真如等是能教故。謂真如是理,次二是果,波羅蜜是因,理實因果是可軌故。謂約其情執即似都無,情既本空,此非新得。頓悟理者,依之修行,能生物解,名為教授。
故論云:「順本性故修行檀等。」涅槃亦說諸佛師法。
後、明悟則成佛。上且標宗,未為酬問。今顯悟之成佛,方名本起之因。
「一切如來本起因地,」
牒其所問。
「皆依」
無佛不爾。
「圓照」
即能照也,離於偏局。
「清淨覺相,」
即所照也。寂寥虛廓,了無情塵。亦可照體清淨,是覺之相,非關能所,但以初悟能所未忘,故云相也。此正同善財初遇文殊,表信智見其身相。後見文殊,表證智不見身相。
「永斷無明,」
本覺既顯,無明本無,畢竟不生,名為永斷。
「方成佛道。」
塵沙諸佛以此為因。
第二、推窮妄宰。文二:先示其相、後顯本空智。論云:「佛有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正是此也。
初中三:謂徵、釋、結。今初徵。
「云何無明?」
徵釋此者,有其二意:一由前云永斷無明,恐謂定有可斷,欲待斷盡方成佛道,故今徵釋,顯其本空;
二謂此無明是八萬塵勞之根,十二因緣以首,河沙煩惱由此而生,塵劫輪迴以之不絕,非想定後還作狸身,無為坑中猶名病行。
今欲明清淨覺性,欲示圓頓妙門,不先推破無明,所作盡扶顛倒,故決真心本有,便推妄性元無,依此了悟分明,始得名為因地。
二、釋。言無明者,無他智明故。謂雖有本覺之明,而無始覺照了。始覺從緣始顯,對本故名為他。論名「不覺」,但文異爾。亦名為迷,亦名顛倒。論云:「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等者,明迷自也。
此云妄認四大等者,明認他也。然迷自必認他,認他必迷自,二文互舉。其業用者,論說能生三細,此云由此故有輪轉生死。
然一切有漏之法,無不是此任持,無不是此發起,故論又云:「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無明而得住持。」此下文云「身心等相皆是無明。」文中三:一案定其非、二正釋其相、三出其過患。
今初案定其非,但云顛倒,未顯其相。
「善男子!一切眾生」
除了圓覺性者,其餘悉該。
「從無始來」
未曾悟故。
「種種」
如下所明。
「顛」
心識狂亂。
「倒,」
背覺合塵,倒有所執。顛但荒狂,由顛故倒,如由迷自故認他也。
「猶如迷人四方易處,」
如人乍至川原,或入聚落,忽然心惑,以東為西。既一方迷,餘三俱轉,故云易處。然正迷之時,方亦不轉,忽然醒悟,還是舊方。反推此迷,了無蹤迹,無本來處,無今去處。
二、正釋其相者,即迷自法身真智,認他四大緣念,是無明之相也。故肇公云:「法身隱於形殼之中,真智隱於緣慮之內。」文二:一、法。
「妄認四大為自身相,」
認為我也。然四大從緣假和合有,無我無主,畢竟是空,離我我所。又如下文「皮肉筋骨皆歸於地」等。然凡夫種種造業,長劫輪迴,只由迷自法身,執此四大為我。
「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此有二釋:一者,六塵是境,識體是心,心對根塵,有緣慮相。慮相如影,舉體全無;自心靈明,本非緣慮。
今認緣慮謂是自心,念念隨之漂沈苦海,如珠明徹,本非青黃,對青等時即有影像,愚執其色謂是其珠,如迷自心認緣影也。故《唯識》云:「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
為遣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佛頂經》云:「此是前塵分別影事」等,故知緣影決定是空。若清淨真心,本無緣慮,靈知不昧,無住無根;今認緣心,誠為妄矣!
二者,此一句經,譯者迴文不盡,應云「緣六塵影」。六塵影是所緣,妄識是能緣。六塵無實猶如影像,從識所變,舉體即空,故此緣心亦無體也,餘同前解。
前標顛倒云種種者,通論則我、法二執,於中各有種種相轉,及凡夫、二乘各有四倒。若剋就此文,即上迷身、迷心,總有四對顛倒,謂四大非我認為我,法身真我而不認,是第一對;
四大如幻,本無而見有,法身真實,本有而見無,是第二對;緣念生滅認為真心,真心了然而不自認,是第三對;緣念如珠中黑色,全空而執有,真心如珠中明相,實有而見無,是第四對。一、三我執,二、四法執。
如斯等見不因師宗,但是凡愚任運如此。既四對八隻不同,故云種種。
二、喻。文二:初、直喻前文。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
翳眼觀空裏無華,妄見華。捏目望月輪,月邊別見月。空華、幻月皆喻妄見。眾生一念迷心,翳自圓明覺性,而於圓明體上妄見生滅身心,故曰「空實無華,病者妄執。」妄執之言,正對前妄認之語。
若悟真如無相,但是一心,如空本無華,天唯一月故。《首楞》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又云:「汝身汝心,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亦可別配二喻,謂華喻認身,月喻認心。身則但因心迷,當體妄認,如空華但因眼翳,外無別依。心則內根、外塵相依而起,如幻月下因捏目,上因本月,相依而生。故配身心,昭然義現。
然月喻例華亦應云「月實無二,捏者妄執。」經文影略故不具之。又為一解:翳、捏皆喻見分,空華、二月皆喻相分,眼喻智慧,空及本月喻真理。世親《般若論》以翳喻相分者,據釋處之意,取所見之華也。
後、展轉倒見。
「由妄執故,」
牒前生起轉計所以。
「非唯惑此虛空自性,」
虛空之性清淨無物,今執華生空處,即似空變成華。妄見空華無生而生,無物成物,是迷惑虛空之性也。
「亦復迷彼實華生處。」
既執華從空生,即不知從翳而起,翳則實是華之生處,非謂真實之華。若具法合,應云:非唯惑此真空自性,亦復迷彼身心生處。此乃但怪空裏有華,不覺眼中有翳,外嫌身心苦惱,不知內畜迷情。
三、出其過患。
「由此」
因前妄認身心相也。
「妄有」
生死不實。
「輪轉生死,」
妄執身心,若無過患,任其長執,不必化之。既由此執,塵沙劫中輪迴不絕,地獄、鬼畜,八苦、五衰為害之深,故須開示。
三、結。
「故名無明。」
明即令人解脫,故知令人輪轉即名無明。
二、顯本空。文三:初、標定。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
言無體者,但是假名,內外求之了不可得。推其本際,元是妙明,故論云:「念無自相,不離本覺。」又云:「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了斯無體,諸行不生,不生故無滅,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是知十一支法皆有所因,唯此無明橫從空起。今悟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滅也。
次、喻釋。
「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前說種種過患皆歸無明,今又云無體,道理難見,言語路絕,故約喻釋。謂睡時夢物且見是有,故前種種說其行相;寤欲求之終不可得,故此顯示云無體也。問:「求不得者何處滅去?」故次答云:
「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
徵意云:若無滅處即應還在,以何義故言空無也?
「無生處故。」
意云:見幻華時若實是有,今不見時即說滅處。見時本無生處,不見何尋滅處?問:「前云實華生處,此復何通?」答:「約前妄執之時而言有也,悟了始知有時元無,以法合之昭然可見。」
故《楞嚴經》云:「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此正是無生之理,若決定忍可於心,名無生忍。《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後、斷疑。疑云:「前說生死由於無明,無明既無,何有生死?」故釋云: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
無明及與生死本末一切俱無,眾生於此無中迷情橫見生死。前就橫見故說有,此就實論故說無。
「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指前文也。由是橫見之故,故前文說名生死。
第三、釋成因地。上來所說妄空真有者,有佛、無佛性相本然。今明依此通達,心意冥符,方成本起因地,釋成正答所問。文中三:初、依真悟妄頓出生死。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
牒前所標,即依真也。
「知是空華,」
悟妄也。下皆頓出生死。
「即無輪轉,」
無生死之法也。既知萬法如空華,豈更見有輪轉?還丹一粒點鐵成金,真理一言點凡成聖,亦釋因不異果,如斯因地方謂真修。
「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無生死之人也。謂若計有我是免輪迴之者,即是未免我執。我、我所忘方為解脫,即是照五蘊空,度一切厄。外遺世界,內脫身心,不計身,身同虛空;不計心,心同法界。
「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非由我作觀行方得身心空無,本性空寂,元來無故。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無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
次展轉拂迹釋成正因,拂有四重。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
一、拂覺妄之智,謂能覺身心性本無者,亦如太虛都無所有。
「知虛空者即空華相,」
二、又泯其拂心,知能覺無者,即同空華體即無也。
「亦不可說無知覺性,」
三、遮其斷滅,但不起念分別空有,不是無心。
「有無俱遣,」
四、總結離過。
「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釋成因也。有無既不當情,斯即心言路絕,清淨覺體從此顯彰。但不背之合塵,即名隨順,亦非別有能順,故羅什云:「無心於合,合者合焉。」隨順淨覺,故言淨覺隨順。
如是執盡病除,然後興心運行,則聚沙畫地、合掌低頭皆成佛道。如斯修習,可謂正因。
後、徵拂所由,釋歸圓實。
「何以故?」
身心幻妄可說全空,知覺稱理因何又拂?有無俱絕,約何修行?次釋意云:相因對待皆是從緣,從緣之法豈實有體?生心動念即乖本性,失正念故,圓實性體俱無如是等故。
「虛空性故;」
一切法空,不生滅也,謂如上相因諸相猶若虛空,本自不生,今無可滅,非謂拂之方令空也,故《佛藏經》云:「一切法空,無毫末相」等。
「常不動故;」
一切法寂,不來去也,非已去、非未來、非現起故。故《法句》云:「諸法從本來,寂滅無所動。」《法華》亦云:「常自寂滅相。」
「如來藏中」
上二句明諸法,此下皆是顯一心也,論指一心云如來藏故。《楞伽》亦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此經下云:「圓覺妙心涅槃即名佛性。」今此一句總標,次二句空藏,後三句不空藏。
通云如來藏者,由三義故:一、隱覆義,謂覆藏如來,故云藏也。故《理趣般若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云:「生死二法名如來藏,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
《如來藏經》云:「一切眾生貪、瞋、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乃至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
便以九喻喻之:一萎華佛身、二巖蠭淳密、三糠糩粳米、四墮穢真金、五貧家寶藏、六菴羅內實、七弊物金像、八貧女輪王、九焦模鑄像。二、含攝義,謂如來法身含攝身相、國土,神通大用無量功德故。
又亦含攝一切眾生,皆在如來藏內故。三、出生義,謂此法身既含眾德,了達證入即能出生,故《十地論》云:「地智能生無漏因果,亦能生起人天道行。」此三義者,初約迷時,後約悟時,中間克體。
然約真妄和合,總有二種行相,謂此經下云「如來藏自性差別。」論云:「真如生滅。」然真妄各有二義:真謂不變隨緣,妄謂體空成事。真中不變、妄中體空,即真如自性也;真中隨緣、妄中成事,即生滅差別也。
初真如性中復有二相,《勝鬘》云:「有二種如來藏空智,所謂空如來藏,脫離一切煩惱藏;不空如來藏,具過恒沙不思議佛法。」論中亦說如實空、如實不空,義全同此。後生滅中亦有二相,謂漏、無漏。
無漏復二:有為、無為。有漏亦二,謂善、不善。此等行相皆有業用。初真性者,有其二業:一、能持自體恒沙功德,從本已來不失不壞;二、能禦客塵恒沙煩惱,無始時來不染不污。
後生滅亦有二業:一、能起惑治業,曠劫長受六趣生死,故《楞伽》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若生若滅。」二、能知真達妄,發心修行,證三乘果,如前所引《十地論》等。
由是二業故,《寶性論》引經偈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法性有諸道,及證涅槃果。」長行引《勝鬘》釋云:「性者,如來藏。依止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諸道者,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
證涅槃者,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既諸佛因果,始終依之,故入道行人先須信解。離此別信,信則墮邪。」故《密嚴經》訶為惡慧。《華嚴》亦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
彼由顛倒慧,增長一切惡。」據此則了之方知正道,故《勝鬘》云:「若於無量煩惱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纏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華嚴》初會,普賢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意在此也。
然雖此心凡聖等有,但果顯易信,因隱難明,故淺識之流輕因重果,願諸道者深信自心。
「無起滅故,」
釋上所知生死等。
「無知見故;」
釋上彼知覺者等。此上二句釋空藏矣。謂見生死起者,即云執情;見生死滅者,即云知覺。今以如來藏中既無可起可滅,何有能執能知?又迷時生死非起、淨心非滅,故無迷也;悟時淨心非起、生死非滅,故無悟也。
無悟故無知見矣,此乃非唯不可識識,抑亦不可智知。識、智俱如,方為自體真實識知。大智慧光明遍照,為下三句不空藏矣。
「如法界性,」
法界性與如來藏體同義別。別有其二:一者在有情數中名如來藏,在非情數中名法界性,如《智論》明佛性、法性之異;
二者謂法界則情器交徹、心境不分,如來藏則但語諸佛眾生清淨本源心體,如云:能造善惡,能起厭求。就法界言即無斯義。據此則藏心克就根源,界性混其本末。
混則普該之義易信,克則周遍之理難明,故指藏心如法界性,亦乃攝其二義之別,歸於一體之同,方顯覺妄因依,誠非究竟圓實。
「究竟」
竪窮三際始,終常然。
「圓」
遍周虛空。
「滿,」
眾德具足。
「遍十方故。」
無邊際故。良由如來藏性本自如斯,豈須減舊添新、滅惑生智?是以三重泯絕,冥合覺心,將此為本修行,始得正名因地。
第四、結牒問辭。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但結前文,更無別義。
此下偈諷,文二:一、標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然偈有二種:一、伽陀,此云諷頌,謂孤起偈,今非此也;二、祇夜,此云應頌,頌長行也,或為鈍根重說、或為後來之徒、或為增明前說故,今此經偈皆祇夜也。
然凡言長行、偈諷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今經問目皆長,有偈無答,皆長廣偈略。餘隨相當,對文當指。
二、正陳。然此段中五偈,但重諷長行,更無別義,故如次依前四段科之。但經文增減,故科段名亦小殊。
四者:一、諷了悟本覺:
「文殊汝當知, 一切諸如來, 從於本因地, 皆以智慧覺,」
義不異前。
二、諷推破無明:
「了達於無明。 知彼如空華, 即能免流轉。 又如夢中人,
醒時不可得。」
上二段皆長離偈合。
三、諷拂迹成因:
「覺者如虛空, 平等不動轉。 覺遍十方界, 即得成佛道。
眾幻滅無處,」
上二句長先偈後:
「成道亦無得。」
長無偈有:
「本性圓滿故。」
四、諷結牒問因:
「菩薩於此中, 能發菩提心。」
長隱偈顯:
「末世諸眾生, 修此免邪見。」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上二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自下大段,第二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謂創因法鏡照心,頓能信解,至於長久修證,則節級不同。良以障有淺深,根有利鈍,習氣厚薄,心行依違,故須處處隨根引令得出。然其修證階降雖殊,必籍本因,故云依解。
前則信解,此則行證,故《華嚴》一部亦唯此四矣。
文中二:初徵釋用心、後廣明行相。所以然者,以悟修之理一異難明,意實相符,言而似反,故須徵釋,令解用心,然後隨性隨緣,廣為明其行相。今初徵釋文中,大科四段不異初門。申請中三,亦同前列。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普賢是行中之體,故標首,為下所依,總別觀門不離此故。二聖表法已具前文。
次、正陳中,文四:一、就當根徵起。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信解圓覺即是當根,雖達天真,未明緣起。大士悲憫,接下垂方,反覆徵問用心、解行如何契合?
二、問解行相違。於中復二:一、幻幻何修問。
「世尊!若彼眾生」
指前當根。
「知如幻者,身心亦幻〔解也〕,云何以幻還修於幻?」
行也。謂一切如幻,正解方成;幻法非真,復何修習?故解與行進退相違,徵釋用心,實由斯矣。此問從前知是空華即無輪轉等文而來,意云:身心既如幻,能知亦是幻,將幻還除幻,幻幻何窮盡?
幻者,謂世有幻法,依草木等幻作人畜,宛似往來動作之相;須臾法謝,還成草木。然諸經教幻喻偏多,良以五天此術頗眾,見聞既審,法理易明。及傳此方,翻成難曉。
今依古師解《華嚴》如幻之文,法、喻各開五法。喻中五者,如結一巾幻作一馬,一所依巾、二幻師術法、三所幻馬、四馬有即無、五癡執為馬;法中五者,一真性、二心識、三依他起、四我法即空、五迷執我法。
下諸幻喻皆倣此知。
二、斷滅誰修問。
「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
此問亦從前拂迹中來,謂若以幻故一切皆空,能所總無,遣誰修習?云何復說修行如幻?《金剛三昧亦》云:「眾生之心性本空寂,空寂之心體無色相,云何修習得本空心?」
三、遮不修之失。
「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
意恐惑者又云:一切如幻無不是空,覺性無生,本來清淨,知之即已,何有修行?故此遮云:本空本不修,多生生死苦,今空今不修,云何則脫苦?不了如幻境界者,未達緣起事相也。
從來不達事,妄想不解脫,今還不了知,如何得解脫?溺斯意者近代尤多,但恃天真,不觀力用。
四、請修之方便。
「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上遮不修之失,已知決定應修,故問對治之門,如何永離諸幻?《論》云:「若人唯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終無得淨。」
對於暫離,故言永離,謂初觀一體雖覺全真,後遇八風紛然起妄,行如窮子,解似電光,何法修治,永除病本?
然經云「一切眾生作何方便」,兩句之間文意斷絕,譯之太略,應添分別演說等言,意則連續,達者詳焉,後亦頻爾。
此下三唱經文,倣前科段。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
此云正受。由達身心如幻,則冥本覺真如如鏡受影,非受非拒,故名正受。
「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標幻從覺生以為義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今初第一,云義本者,以普賢但徵修幻,不問幻之所生。佛說生於覺心,未為正答所問。且要標之為本,憑之顯幻盡覺圓,故得修幻義成。
幻盡元非斷滅,故《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乃至無明滅,智性不壞。如風止動滅,濕性不壞等。」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
有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偈云:幻無明故。
「皆生」
諸有漏法皆從性淨真心而生也,依真起妄故。
「如來」
此心雖凡聖同依,唯佛圓證,故約佛標之。
「圓」
離相故。
「覺」
非空故。
「妙」
染而不染故。
「心,」
中實神解故。梵云乾栗馱,是堅實之心也,不同緣慮集起之義。言皆生者,本覺心體為因、根本不覺為緣,生三細;業識為因、境界為緣,生六麁。故《楞伽》云:「大慧!不思議熏、不思議變是現識因。
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是知諸法皆無自體,無自體故,必假所依,依圓覺心而生起也。如幻馬無體,必依於巾。巾喻真心,馬即蘊界,配前五法,本末應知。
問:「既真能生妄,真是妄源,何故前云無明無體?」答:「妄託真起,說真為源。現且迷真,真本無妄。如二月託本月而起,說本月為起二之依。本月實無二輪,即是二無其體。
故經說種種生於覺心,不是心生種種。」然諸經論俱說萬法一心、三界唯識,宗途有異,學者罕知。今約五教略彰其別:一、愚法聲聞教,假說一心,謂實有外境,但由心造業之所感故;
二、大乘權教,明異熟賴耶名為一心,遮無境故;三、大乘實教,說如來藏以為一心,理無二故;四、一乘頓教,泯絕染淨,但是一心,破諸數故;五、一乘圓教,總該萬有,即是一心,理事、本末無別異故。
此上五教後後轉深,後必收前,前不攝後。然皆說一心,有斯異者,蓋以經隨機說、論逐經通、人隨論執,致令末代固守淺權。
今本末會通,令五門皆顯,詮旨相對復為三門:初約所詮,逆次順法,從四至一展轉起末,謂本唯非染非淨一法界心,由不覺之名如來藏,與生滅合成阿梨耶識。復由執此為我、法故,轉起餘七,成八種識。
各由識體起能見分,由能見故似外境現,執取此現為定實故,造種種別業、共業。故內感自身,外感器界一切諸法。
二、約能詮,順文逆法,從一至四展轉窮本,謂佛對下劣根性未能頓達萬法所起根本者,且言從業所感,此則初聲聞教;次為機稍勝者,說能、所感一切唯識,展轉乃至唯一真心,名頓教等。
皆由根有勝劣故,令說有淺深。若執前前即迷後後,始終通會方盡其源。三、能詮所詮逆順本末皆無障礙,由稱法性直,譚不逐機,宜異說故,即圓教也。唯心之義經論所宗,迷之則觸向面牆,解之則萬法臨鏡。
況此標為義本,如何不盡源流?達者審之,勿嫌具列。
此下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然上說幻從覺生,染緣起也。此明幻盡覺滿,淨緣起也。故《論》云:「有四種法薰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染法者,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無明熏習真如故則有妄心。
妄心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故《勝鬘》云:「不染而染法身。」《不增不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
《華嚴》云:「心如工畫師」等。淨緣起者,《論》云:「以有真如法故,熏習無明,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厭求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
修遠離法,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無明滅故心無有起,境界隨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然淨緣起,翻前染緣,緣無自性,染淨俱融,合法界性。
起唯性起,故無斷盡,如《華嚴》說,依此方名幻盡覺滿。文中分三:一舉喻該釋前文、二法合唯譚本義、三兼拂同幻之覺。今初。
「猶如空華從空而有,」
喻前義本。謂空中畢竟實無起滅,但以眼翳,空裏見華;既翳時華,依空現故,言從空而有。如圓覺妙性畢境無生,但以心迷,性中見妄;既迷時妄,依覺現故,言生於覺也。
「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正喻此段釋疑之文。謂翳差則見華滅於空中,華雖滅而空常在。然華生時不生、滅時不滅,有翳有差見生見滅。
二、法合唯譚本義。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
謂此幻心由智了達方得除滅,所了是幻,能了亦幻。則前疑云:幻幻何修?今答意云:不妨以幻除幻。又前云:幻盡斷滅。次下答云: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此乃能所雙亡即契圓覺,其猶波因水起,波滅水存。幻從覺生,幻滅覺滿。
三、兼拂同幻之覺。拂有三重:
「依幻說覺亦名為幻,」
拂覺妄之覺也,對緣而起,故亦是幻。
「若說有覺猶未離幻,」
恐修習者作是念言:對妄之覺則名為幻,不對妄者本有之覺則非虛幻。若起此心,起則如幻。
「說無覺者亦復如是,」
若謂二覺俱無即名真者,此意居然如幻。舉要而言,起心動念言妄言真無非幻也。相躡起念,勢極三重。
「是故幻滅名為不動。」
若泯絕無寄,分別不生,圓覺真心自然顯現。元無幻化,故言不動。
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即答前請問修習之意也。前不疑合修不修,但於修中疑用心違妨,一向但請如何修行離幻,兼已自遮不修之失,故前段釋疑了,此段正示用心,後段即會通,方便漸次之語。
既令離幻修行,便已通得不修之失疑也,故無別答之文。文中三:謂法、喻、合。
法中二:初、展轉離幻。
「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
標指當機。
「應當」
誡勸之辭也。展轉四重。
「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
一、離諸幻境。
「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二、離離幻之心。言如幻者,簡非幻心。
「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三、遣離幻之離。
「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四、遣離離之離。亦可一離妄、二離覺、三遣離、四遣遣。皆言遠離者有二:一止、二觀。止離者,休心息意永不追攀,如人遇怨不應共處。觀離者,虛妄之法體性皆空,如夢枷鎖,寤則已離。故下文云「知幻即離」。
後、密顯真覺。
「得無所離即除諸幻。」
夢中見夢,轉轉覺於前非,直到寤時所見方實,故云爾也。無所離者,有其二意:一則冥於真覺,真覺則不可離;二則到真覺之中,自然無如上節節之幻可離。
故荷澤云:「妄起即覺,妄滅覺滅,覺妄俱滅,即是真如。」
二、喻。
「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
如有一段乾木,以一木燧鑽之火出,還將却燒二木。木火既盡,煙自然滅。既成灰燼,任運飛散,不同二木形質為礙。如次四節以配於法,木段喻所修幻妄,木燧喻能修幻智,煙喻離,灰喻遣。
經文先云灰飛,譯之倒也,定合是煙先滅,餘灰飛散。喻中闕於顯覺,蓋文略爾,前法後合悉皆具有。若欲具之,應以地唯圓覺,由前木等本從地出,燒滅總盡,唯有地存。
如種種幻化生於圓覺妙心,幻化數重遣盡,圓覺元來不動。
三、合。
「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
上三句正合喻之現文,下一句兼前密顯真覺。
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前云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故佛示用心竟,結答不作方便,亦無漸次,如是乃能永離諸幻,會通問中之文也。但能知之是幻,已名為離。但得離幻,即元是覺,更無階級漸變為覺。
如人夢見身瘡,問醫求藥,寤來既知是夢,更欲作何方便?若待方便,修之漸離,即是實法,何名幻化?若執實有,還是妄計,何名修行?故云爾。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結成真離,亦是通結前用心之文。
第二偈諷中四段,依次重諷長行。科文全同,不煩重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下文倣此。
「普賢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無始幻無明, 皆從諸如來,
圓覺心建立。」
標指生無明之言,長無偈有。
「猶如虛空華, 依空而有相, 空華若復滅, 虛空本不動,
幻從諸覺生, 幻滅覺圓滿, 覺心不動故。」
展轉拂迹,長有偈無。
「若彼諸菩薩, 及末世眾生, 常應遠離幻, 諸幻悉皆離。
如木中生火, 木盡火還滅。」
長離偈合。又法合及密顯真覺,長有偈無。
「覺則無漸次, 方便亦如是。」
其結酬之文長有偈無。徵釋用心竟。
自下大文第二、廣明行相。有九問答,類束為三:初四問答,通明觀行,上根修證;次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後一問答,道場加行,下根修證。然此三門前前不假後後,後後必躡前前。
初中四:一開示觀門同佛、二徵釋迷悟始終、三深究輪迴之根、四略分修證之位。就初門中文四、文三皆同前也。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眼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義亦同上。
次、陳詞句,中三:一、舉法請。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演說菩薩修行漸次。」
標請修行漸次者,由普賢所問幽深,如來稱理而答,先欲消除心病,然後萬行俱修。或有聞前說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亦無漸次。謂言知之即已,都不假修。普眼欲使教法圓足,請問起行之門。
故佛令持戒宴坐,恒作是念等,展轉乃至觀行成就也。
「云何」
此下皆別列也。
「思惟?」
觀察真妄,即思慧也。
「云何住持?」
悟得妙境,安住其中,持之不失,即修慧也。下佇聽佛說,生聞慧也。從凡入聖必假三慧,故普眼為眾咨求。上皆問智也,此下問悲云。
「眾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開悟?」
此同《法華》,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以開攝示,以悟攝入,以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故。
約今經者,此後佛答,全用先所顯示如來淨圓覺心為本,以觀人、法二空,及滅影像無邊虛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等同諸佛,即是普令開悟也。
二、反顯請。
「世尊!若彼眾生無正方便及正思惟,聞佛如來說此三昧,心生迷悶,即於圓覺不能悟入。」
反明得聞佛說,方便思惟,即開悟也。言聞此三昧者,是前離幻法門也。故佛前云:「汝能修習如幻三昧。」
三、結牒請。
「願興慈悲,為我等輩及末世眾生假說方便。」
言假說者,以覺性本圓,妄法本寂,實無所修。但以初悟之人迷習難為頓息,是以請於無修之中假說修習方便。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修行漸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說種種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時,普眼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第四、正說長行,中四:一起行方便、二觀行成就、三頓同佛境、四結牒問詞。今初。
「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
標指當機。
「應當正念,遠離諸幻。」
指前徵釋離幻以為起行之本。若執法定實,即觀行不成,故須躡前為方便矣。正念者,則無念也。故《智論》云:「有念是魔業,無念是法印。」《論》云:「離念相者,等虛空界。」
又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知無念是正念也。然正念與離幻反覆相成,由離幻故正念,正念故離幻。何以故?外存有法則內起緣念,內有緣念則外見有法,由此雙指,在諸行初。
第二、觀行成就。文二:初、戒定。
「先依如來奢摩他行,」
奢摩他,此云止,止是定義。下文釋云「至靜為行」。定有淺深,故標如來,簡非麁淺邪小之定。若亂心持戒,不堪入此觀門,故先定後戒。亦可文雖先後,修無先後。
「堅持禁戒,」
一向絕緣,的不擬犯,名曰堅持。防禁根門,誡約身口,故名禁戒。戒品雖多,統為三聚:一攝律儀、二攝善法、三攝眾生。今意說律儀,義通餘二。
律儀戒者,謂十無盡,取要而言即唯四重,此四清淨,則一切枝葉不生。
「安處徒眾,」
即同行同見人也。行業既同,互相彫琢,迭共商量,為長道緣,故須安處。故《寶積經》七十二云:「得人身者,彼應依善知識聽三世佛平等法。
聞已應發勤精進,依城邑聚落,與大眾共居,具四部處,更互相於,論量佛法,學問難答,三世佛法平等得現在前,解一切法無有自性。修此解故煩惱漸除。」
「宴坐靜室。」
宴,默也。坐為攝身,身住則心安,心閑則境寂。欲住身心故須靜室。靜室、處眾豈不相違?此有二釋:一根性不同故,或多昏沈籍眾策發,或多掉舉宜自息緣,非為一人而行二事;
二、定慧等學故,謂圓通觀行要止觀相資,須依善友或同見同行,終日議論法門,無令用心差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故《淨名》云:「不必是坐,為宴坐也。」
雖同眾住,不妨在自房室,初中後夜或除論法轉讀,便須靜坐思惟,聞、思、修慧圓明,豈但申申夭夭,故無違也。此依定持戒、處眾靜坐,答住持問。
二、觀慧,文二:初明二空觀、後明法界觀。
初二空者,眾生曠劫漂沈,或墮邪小不成種智者,良由二障,二障不斷由於二執。欲除二執必假二空,故於法界文前,先作二空觀智。執亡障盡,即聖性現前,應用塵沙,名之為佛。文中二:一破執、二顯理。
初中二:一我空、二法空。我空又二:一觀身無我、二觀心無我。夫計我者,既皆因五蘊,五蘊自相唯身與心。今且大段開之,然始別別分析。如此馳逐,妄計何逃?若約身為總,則色、心為別;
今約我為總,故身、心為別也。今初觀身,身為諸愛根本,了之虛妄,則一切煩惱自除。如其耽著,則起無量過患,故淨名因疾廣說無常、苦、空、無我,勸令患厭。《涅槃》喻以四蛇,亦令捨離。
《金光明經》、《智度論》皆云背恩。文中二:初尋伺觀、後如實觀。先因尋求伺察,方見如實之理故。今初。
「恒作是念:」
行、住、坐、臥一切時中當如是觀也。
「我今此身」
執受既堅故遍觀也。
「四大和合,」
堅、濕、煖、動假和合也。故《寶積經》云:「此身生時,與其父母四大種性,一類歌羅邏身。」若唯地大無水界者,譬如有人握乾
灰終不和合;若唯水界無地界者,譬如油水,無有堅實即便流散;
若唯地、水無火界者,譬如夏月,陰處肉團無日光照即便爛壞;若唯地、水、火無風界者,則不增長。《淨名》亦云:「四大合故假名為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故此經文還分四大,各歸來處。
「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
堅礙為地。
「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
潤濕為水。
「煖氣歸火;」
可知。然氣是四大之本,不唯是風,故水.火大中亦云氣也。
「動轉歸風。」
《淨名》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謂迷性起心,心運風力,轉餘三大而有動作。作無自性,故云無也。四大皆云歸者,此身既合四大所成,今推身無主,故還歸四大。
「四大各離,」
正觀之時各有所歸,即名為離,不說命終方名為離。故《庵提遮女了義經》說生死義云:「若能明知地、水、火、風四緣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以為生義;若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是為死義。」
此意正明即合而散、即散而合,故合、散之文皆為不自得。
「今者妄身當在何處?」
且地有形礙而沈滯,風無形礙而輕舉,敵體相違。水、火亦互相陵奪,故知四大相違,各各差別,未審我身屬於何大?若總相屬即是四我,若總不屬即應離四別有我身,故云爾也。
後、如實觀。
「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
謂因前尋伺,見如實之理,定知四大非我。但約和合假名為身,亦無實體。《智論》十四「問云:若自身無我而計我者,他身無我亦應計我。
答:亦有人於他物中計我,如外道坐禪入地觀時,見地即是我,水、火、風、空、識亦如是。」又如有人遠行,獨宿空舍,夜見一鬼擎一死屍來,復有一鬼來爭等。又秖緣計我而為自身,即以餘身為他,故生難也。
後、觀心無我。夫心無自相,託境方生。境性本空,由心故現。根塵和合,似有緣心。內外推之,何是其體?長輪生死,由不了心,苟能了之,圓覺自現。故《首楞》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
勝淨妙明,不從人得。文中二:一、尋伺觀。
「四緣〔四大〕假合,妄有六根,」
四大和合成於一色,於此色上方有六根。離此色身,根元無體,各分四大。色尚不存,竅穴六根更何依附?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
四大為中,六根為外,內外和合,假成此身。
「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
由依四大、六根和合成身,即有六塵妄現。由此內外根塵,引起妄心緣慮不絕,念念生滅,剎那不停。緣合即有,緣散即無,推其自體了不可得,故曰假名為心。此虛妄心雖假緣生,不離真心氣分,故曰緣氣。
言似者,明非實有。緣相者,緣慮之相。
後、如實觀。
「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四緣〕塵〔六塵〕各歸散滅,」
心託六塵、塵依四大,四大無體,六塵即空,故云散滅。
「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緣塵既滅,心體即空,故決判云:畢竟無有。言緣心者,則前緣氣之心也。問:「無塵可得下三句亦說法空,何得一向判屬人空?」答:「此指緣塵各散,正顯心空,故結云無心可見,身之與心總屬我執。」
第二、法空。
「善男子!彼之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
前於身心之中推求無我,故名我空。此則身、心及境一一自空,故名法空。然身等本空,非今始滅,故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但以迷時執有,今執盡始無,義言滅也。
「幻塵滅故,幻滅亦滅。」
有遍計之情即見幻生,有觀察之智即見幻滅。對幻生故則言幻滅,對情執故則言智慧。對待之法皆屬緣生,緣生則無相,故皆云滅。《般若心經》云:「無眼界乃至無智亦無得。」
《楞伽》云:「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大文第二、顯理,即二空所顯真如理也。由前執盡,故此理現,如雲散月出、塵盡鏡明,非謂無雲便名為月,但於無雲之處而見月矣;非謂無幻便是真如,但於無幻之處見真理矣。文中二:初、法。
「幻滅滅故〔躡前〕,非幻不滅。」
正顯也。顯圓覺性本淨圓明,獨體全真,不因修得。眾幻雖滅,自性常存,不假緣生,故云非幻。《金剛三昧經》云:「若得空心,心不幻化。」然對前妄盡釋云真如,若以本宗但名圓覺。
後、喻。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雖云磨鏡,却是磨塵。所言修道,秖是遣妄。夫鏡性本明,非從外得,塵覆則隱,磨之則顯,隱顯雖殊,明性不異。今謂人執、法執是垢,尋伺如實是磨,真心本覺是明,人法二空是現。
自下大文第二、明法界觀也。文三:初印前顯後、二拂迹入玄、三圓彰法界。
初中謂印前二空,顯後圓通法界。文中又二:初、標。
「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
此印前也。幻謂虛幻,無有實體。垢謂塵垢,坌污為名。由迷幻相,執取繫著,坌污淨心,故云幻垢。諸佛菩薩雖有身心,由了如幻,不取於相,無坌污義,故非垢;由了幻空,故非幻。
「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此顯後也。根、塵諸法十方法界普清淨也,此由身心垢翳,妄執自他,故成局礙。今既我空法寂,何所不通?
後、釋。文二:初、喻。
「善男子!」
由珠、鏡二事所喻不同,故復標告。
「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
謂摩尼體性瑩淨絕瑕,都無色相。由性淨故,一切色相對則現中,青黃赤白黑五色各各隨方而現。然此一喻亦喻印前、亦喻顯後。言印前者,五色喻五道,隨方喻隨業。
愚人不了珠體,但見全是青黃,既是青黃則不見珠體,故《華嚴》云:「凡夫見諸法,但隨諸相轉,不了法無性,以是不見佛。」若以三性配者,摩尼喻圓成實性,即前所顯之理也;現色喻依他起性,即前幻也;
愚人定見青黃喻遍計所執性,即前塵垢也。若遠即前身心等相,以此文印定前文之義,故指前也。言顯後者,然此圓珠由彼愚人執其定色,所以破色因配三性以印前文。
然但無計執之人,即此珠種種之色一一清淨、一一同體,悉是圓珠妙用應現,無體可破,以喻後文十方法界一切清淨圓滿,不動交參無礙,故言顯後。
然前之鏡喻但一面明,又云因磨而現,表二空之理破執方顯,對執得名。今摩尼珠本淨本明,十方俱照,以顯後法界之宗也。
後、法。
「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
即前種種幻化生於覺心也,義如彼釋。
「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
顯圓覺雖現,非其定實,故云愚說。《論》云:「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亦復如是。」
合前喻也。餘義喻中以具對釋,詳之可知。
第二、拂迹入玄。
「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
此上先說迹之所以然,其迹也相躡而起,亦相躡而拂本。以眾生妄執幻化故,佛說云幻垢,眾生依教離垢故,復說名菩薩。此下正拂其迹云。
「垢盡」
幻垢如珠中之色,達之本無,故云盡也。
「對除,」
所離之垢既無,對離之智何立?
「即無對垢及說名者。」
者字貫通兩句,謂對垢者菩薩也,說名者佛也。既無對治之智,何有起智之人?深淺之執本無,何有說教之者?故俱無也。對機之佛亦不可得方見法身,法身說經義在斯矣。